为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半篇”文章,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促进就业,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7月21日,县城管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发布《适度放开城区部分区域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疏导点的公告》。本着“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按照“四定四要四不得”管理规定,因地制宜,在城区适度放开部分区域设置临时占道经营疏导点。
时令蔬菜销售临时开放点(3个)
西街君子巷、浮桥街至碧潭路(农业银行宿舍围墙外)等划定区域。(经营时段:6:00—9:00,16:00—18:00。)
季节性瓜果销售临时开放点(2个)
致富东路与小康路(天岳新村安置区)、大西门。(经营时段:6:00—22:00)
小商品、服装饰品销售临时开放点(2个)
民建路(万兴佳亿门前)人行道、毛家巷。(经营时段:6:00—22:00)
早餐、小吃类临时开放点(2个)
洪家塅安置区前、万汇广场前坪.(经营时段:6:00—9:00)
季节性苗木销售临时开放点(2个)
民建路多米超市前人行道规划区域、老妇幼对面人行道规划区域。(经营时段:6:00—18:00)
夜市临时开放点(6个)
①楚街夜市。(经营类别:夜宵;经营时段:18:00至次日0:00)
②沿江路丁字路口至画桥路段。(经营类别:水果;经营时段:18:00至22:00)
③鲁肃西路平江老大桥下面至幼教中心路段。(经营时段:18:00至22:00)
④万汇广场前坪。(经营时段:18:00-24:00)
⑤将星宾馆(原电力宾馆)防洪堤下小广场规划区域(经营时段:18:00-22:00)
⑥新烈士陵园前小广场。(经营时段:18:00-22:00)
放开“地摊经营”
不等于放任不管
对城市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临时占道经营疏导点入点经营备案流程
进入疏导点的经营户,事先需自行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营者可凭申请报告、身份证和经营计划向疏导点所在辖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申请,有残疾人证和低收入证明的优先办理。城管执法大队核实申请信息及经营品类后指定点位,组织经营者签订《临时占道文明经营承诺书》入点经营,每个导点安排20%点位用于疏导临时经营者,由辖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核入内经营。
临时占道经营疏导点管理要求
(一)坚持“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
(二)疏导点所有经营户必须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严格落实申请备案制度。
(三)所有疏导点的摊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固定,必须按规定时间摆放及移除。
(四)所有疏导点不得经营游乐设施,一经查实,一律取缔。
(五)所有物品摆放必须做到规范整齐,原则上一人一摊,按划定区域规范摆放。
(六)严禁使用室外音响设备扰民。
(七)夜宵摊点不得在户外烹制、烧烤食品。
(八)如遇公共建设、市政维修等工作需要,所划定区域的疏导点无条件即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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