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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纪委通报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县纪委监委 日期:2018-07-20 09:5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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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按照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要求,平江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平江县童市镇烟舟村原村主任彭益南等三名村干部虚报套取、扣留挪用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等问题。

2009年至2013年,烟舟村村支两委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09年违规扣留本村危房改造户钟某危房改造补贴资金6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3年以虚报危房改造户的形式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3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时任烟舟村村主任彭益南、村委委员苏确林、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邓墩和对此负直接责任。另外,彭益南违反群众纪律,2012年擅自扣留本村危房改造户钟某、陈某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1000元,违规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危房改造户财物共计7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6月,彭益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苏确林和邓墩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平江县龙门镇原何仙村党支部书记王彩明违规实施危房改造项目问题。

2015年8月和2016年1月,龙门镇原何仙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将该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项目违规发包给他人实施,造成不良影响,时任龙门镇原何仙村党支部书记王彩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王彩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面抓实抓细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职能部门要紧盯重要环节、重要项目和重要资金,重点关注民生项目、资金,切实承担起扶贫资金的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小微权力”,通过巡查巡察、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形式,发现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群众被侵占的资金全部还回去,坚持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