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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监委 日期:2018-10-12 10:2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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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平江县石牛寨镇桂林村虚报套取民政救灾资金问题

2017年12月,桂林村采取虚报灾情的方式,将该村非受灾农户胡某等14户列入民政救灾资金发放对象上报石牛寨镇财政所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发放。2018年2月,民政救灾资金10万元到账后,胡某等 14户非受灾农户分别从个人账户中将资金取出,由村干部统一收回在村账中作收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对此,桂林村党支部书记胡在勤、村委会主任陈讲林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胡在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讲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万元救灾资金已全部追缴归位。

二、平江县上塔市镇原黄柏村村主任赵检根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上塔市镇原黄柏村时任村主任赵检根未经支村两委商议,利用职务之便,经手填写该村村民赵庚学户的危房改造申报及档案材料,帮助其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代其保管身份证和直补存折。2016年1月,赵庚学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到账后,赵检根将该资金取出,分给赵庚学户0.2万元,余款0.8万元分给曾找赵检根申报危房改造指标的原黄柏村村民赵帽根户。2018年9月,赵检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平江县长寿镇人民政府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长寿镇人民政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虚构危房改造户的形式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万元用于该镇敬老院建设,2014年8月,岳阳市审计局审计发现该问题后,长寿镇政府进行整改,将8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收回后重新分配给该镇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8户危改户。2018年7月,长寿镇政府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时任人大副主席曹兴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寿镇政府财政所所长吴都生和建管站干部曹方剑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长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余刚要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关键阶段,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法纪底线,精准助力脱贫“摘帽”。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下足决心,狠抓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脱贫“摘帽”,确保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和社会认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精准监督思维,深化专项治理,牢盯重要领域、重要行业、关键少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精准发现问题,顶格查处,形成持久震慑,让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精准落地见效,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