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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危办[2018]2号)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8-06-11 03:08

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平江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平江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县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根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危房存量、严格确定补助对象,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适当支持其他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2018年9月30日前所有“4类重点对象”新建、改造住房全面竣工、入住,全面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住安全”。

二、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农户贫困类型必须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之一。

2、属于无房户或只有唯一住房且该住房必须是通过危房鉴定评定等级为C级或D级的危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属于一户多宅的、因享受危改政策而拆户分户的、户主有赡养能力的儿子,且其儿子在本县范围内有安全住房,该房产能满足包括其父母在内的家庭成员的安全居住对象、闲置废旧房屋、猪圈、牛栏等附屋。

2、有商品房、车辆(小车、四轮货车、工程机械车)、工商登记、财政供养人员、已享受过危改补助资金、居住在敬老院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3、已纳入或计划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

(三)对“4类重点对象”以外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对象。

只有唯一住房且通过危房鉴定评定等级为D级以上危房的,经村民代表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危改对象,严格按照《平江县脱贫攻坚安居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房或修缮加固的,可以按该《方案》补助标准的70%进行补助。

三、补助标准

单户新建:(一)单户新建四种户型必须严格按照平江县住建局编印的《平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安居保障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四)》建房。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平江县脱贫攻坚安居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二)其他户型:①5人以上户,正屋面积100m2、占地面积100m2,仅一层建筑,且保证三年内不再加高的,每户补贴2万元;②5人以上户,正屋面积100m2、占地面积100m2,为二层建筑,且保证三年内不再加高的,每户补贴1万元。

修缮加固:按照正屋的实际修缮加固面积(附屋不列入),每平方米补助100元,且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

四、“五保之家”建设

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的力度,鼓励相对集中联建。

(一)对象界定:从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且危房建档在册,未纳入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

(二)建房面积:按县住建局统一提供的“五保之家”建房图集,建房面积严格控制在35㎡,一层半的标准建设。

(三)补助标准:2-4户联建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项目建设,每户补助3.5万元;5户以上(含5户)联建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项目建设,每户补助5万元;10户以上(含10户)联建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项目建设,每户补助5.5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核实危改对象。

各乡镇要精准核实危改对象,乡镇危改办应与扶贫办、民政办加强对接,密切配合,对照扶贫办信息系统中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和危房存量花名册对只有唯一住房的4类重点对象的存量危房逐户进行核实,必须做到一户不漏、一户不错,数据真实、对象精准,确保在3月15日前依程序确定所有危改补助对象,完善申报资料并启动项目建设。

(二)开展农村危房鉴定。

各乡镇应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制定简单易行的鉴定办法,由房产部门牵头,对属唯一住房的土坯户(或年久失修的简陋砖混房),全面进行房产鉴定(已明确选择易地搬迁安置、单户新建的,可不进行鉴定)填写农房危险性鉴定表(详见附件1),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避免出现将安全农房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C级危房鉴定为D级危房等过度鉴定现象。

(三)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根据安置方式分为:单户新建、修缮加固、“五保之家”项目建设三种改造类型;按照居住现状分为:无房、危房、土坯房三种情形。各乡镇要根据贫困户的经济条件、贫困类型等实际情况,负责进行核准认定,合理选择最适合贫困户的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要选择修缮加固改造方式,无房、D级危房要选择单户新建或“五保之家”项目建设改造方式。

(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

各乡镇应严格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贫困户因建房加深贫困程度。建房控制在以下面积以内:

1人户,正屋面积35㎡,占地面积55㎡,一层,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2人户,正屋面积45㎡,占地面积65㎡;一层半(第二层层高2.1m);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3-5人户,正屋面积60㎡,占地面积100㎡;一层半(第二层层高2.1m);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6人及以上户,正屋面积60㎡,占地面积100㎡;两层,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其他户型:凡不愿意进行易地扶贫搬迁,需要建房但不同意以上4种户型进行单户改造的,5人以上户按正屋面积100㎡、占地面积100㎡,不超过两层的标准执行,人均面积控制在12-18平方米。乡镇应与危改对象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承诺建房不超面积、入住3年之内不扩面加层,对超面积、超层高建设和超豪华装饰的一律不予补助。

(五)加快房屋建设进度。

各乡镇要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在3月15日前严格依程序确定危改对象,科学选址,3月底所有危改项目开工率达到100%,6月底保证竣工率达到50%,并组织验收合格后下拨第一批危改补助资金,“五保之家”项目在4月15日前未启动主体建设的将调整任务计划,7月底确保竣工,各乡镇危改办应于每月20日前汇总所辖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县危改办。各乡镇应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竣工等进展情况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系统,9月30日前所有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竣工,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率达到100%、录入率100%,完善好相关资料归档成册。

(六)严格执行建新拆旧。

各乡镇应与危改对象签订建新拆旧协议,危改户必须承诺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退回补助资金,并由乡镇组织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由危改户承担。

(七)严格审核补助标准。

1、建立村级评议制度。一是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4类重点对象要全部纳入村级评议范围,严格实施村级评议,认真填写评议表,并将评议表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评议表应有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干部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村级评议表见附件2)。二是建立评议台账,评议台账内容包括本户申请报告、村级评议现场照片、村级评议会议记录、评议结果、评选汇总表、村级公示照片等内容。

2、实行三级公示、三级审批制度。对象确定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实行“三级公示”、“三级审批”制度,各乡镇、村应按公示要求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公示补助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基本情况、评议结果、改造方式、补助标准。公示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3、审核拟补助对象信息。乡镇危改办要加强与本级扶贫办、民政办的衔接,联合审核拟补助对象信息,防止易地扶贫搬迁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防止将不符合危改政策的农户纳入补助范围。4类重点对象应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相关贫困证明才能享受补助政策(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批表见附件3),并将相关贫困证明列入农村危房改造个户档案资料,拟补助对象被清理调整为非贫困对象的,不得享受补助。

4、实行函告制度。各乡镇应建立拟补助对象函告制度,书面函告审批情况、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并送达至危改对象,无法送达告知函的,应电话通知危改对象(告知函见附件4)。

(八)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五保之家”项目必须推荐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明确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施工单位对承揽项目质量安全负责,推行农村建筑工匠验收签字制度。

(九)组织房屋竣工验收。

各乡镇建管、扶贫、财政部门必须要密切配合组织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核定危改户房屋建筑面积、层数和补助标准,填写个户档案中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并签具相关意见、盖章,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未完工或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住房,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所有危改户全面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资金。

(十)严格危改资金拨付。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任何人不得代领,不能直接拨付的,本人签字并经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报县级财政部门批准方可代领。实施统规统建的,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项目竣工后补助资金直接拨付乡镇。7月底,危改户项目竣工率达到60%,各乡镇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一批危改补助资金;9月20日前,所有危改户项目全面竣工,补助资金全额下拨到位。

六、工作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承担相关具体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工作和人员机构建设,提高工作能力。要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必要工作经费。

附件:1.湖南省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表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村级评议表

3.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批表

4.告知函(样函)

  平农危办[2018]2号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