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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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公告期20天企业在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来源: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9-02-14 09:10

新春上班第一天:

企业简易注销更加“简易”

全省首家公告期20天企业在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2月11日,新春上班第一天,当天上午上午,湖南领航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在岳阳市市场监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顺利办结公司简易注销登记,这是我市市场监管局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办结的全省首家公告期为20天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

今年1月中旬,该公司工商联络员秦女士到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窗口咨询注销事宜,工作人员在了解秦女士公司基本情况后建议选择简易注销程序注销公司,并介绍了我市的简易注销改革新政。1月21日,秦女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在公告期满20日后便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办结。

办结后,秦女士表示:“在准备注销公司前听说办理注销手续很麻烦,时间长,而且登报公告还要不少费用,没想到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提出办理简易注销的建议,不用花钱,在网上就能公告,时间大幅压缩,材料也好准备,不用多跑路,真是给我们企业提供了方便!”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出台了《岳阳市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自今年1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压缩企业注销时间。

与此前的企业简易注销相比,本次改革进一步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具体有如下变化:一是压缩了公告时间,将原来的45天压缩至20天;二是拓展了适用范围,在对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无债权债务、或已开业但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基础上,将符合申请简易注销条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拓展到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范围。三是增加了容错机制,对于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示企业两个注意点,一是公告期内,一旦被提出异议,将不能简易注销,需将税务清缴、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再公告;二是公告期满后,尽快申请注销,如果超过30天,也将失去简易注销的机会。(记者 刘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