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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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平江县)(第十四批上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            (平江县)

                       (第十四批 2020年11月10日上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2

D1YU202000237

反映平江县三阳乡美潭村晒谷组高速公路施工噪声、扬

尘扰民。

平江县

噪声、扬尘

2020年11月7日上午,平江县交通局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三阳乡政府工作人员前往三阳乡美潭村第五项目部施工现场,经现场调查走访周边居民群众,核实信访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今年,因受疫情及多雨天气影响,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施工方加班加点追赶工期,同时因洒水车洒水不到位,路面积尘较多,导致施工扬尘和夜晚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1月7日,平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平益高速第五项目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平交执责改[2020]01015号),要求平益高速第五项目部:
1、缩短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晚22时之后)。
2、迅速清扫路面积尘,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加大洒水频率、包括村、组级道路在内的施工道路,每天安排三趟洒水车湿水,如特殊情况增加洒水车洒水趟次,确保施工扬尘降到最低。
同时,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加强对平益高速第五项目部三阳乡美潭村周边道路路巡路查,对发现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车辆依法查处;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和三阳乡政府加强对平益高速第五项目部落实三阳乡美潭村周边道路施工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防扬尘和噪声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平益高速第五项目部针对存在的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已经立行立改,清扫了路面积尘,落实了防扬尘措施,缩短了作业时间。

暂无

办结

4

D1YU202000239

反映平江县岑川镇新福村几家养猪养鸡的养殖场的污水全部排入河里影响周边居民。

平江县

信访2020年11月7日至11月9日,岑川镇政府吴成钢、县畜牧水产农机服务中心吴妙君、刘卫星,县自然资源局袁成、县住建局吴跳平、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贺兢、李游等单位工作人员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法进行了调查。经核查黄孟德(停养)和黄建平(现存栏155头),2017年已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治理,污染处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黄爱文(现存栏肉鸡60羽)和刘尚华(现存栏肉鸡1000羽),均为圈养,鸡粪收集正常,用于菜地果园消纳;黄旭平(现存栏13头)、黄希林(现存栏39头)、李正望(现存栏22头)均建有储粪池和化粪池,粪污都用于土地消纳,以上7户养殖户未发现有入河排污口和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现象。
核查发现李公德(现存栏72头)、陈仁凤(现存栏160头)、黄可辉(现存栏90头)、黄要军(现存栏28头),黄等辉(现存栏10头)等5户养猪户和李桃安养牛户(养牛7头)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粪污直排村内小溪造成的,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县住建局于11月8日对养牛户李桃安下达了限期拆除建(构)筑物决定书,岑规拆字(2020)第3号,并将李桃安养牛场依法拆除。
  2.县自然资源局对李公德、陈仁凤、黄可辉、黄要军、黄等辉养猪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平自然资停字[2020]43、44、45、46、47号),责令该5户养猪户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行为。
  3.岑川镇政府已督促李桃安养牛户和李公德、陈仁凤、黄可辉、黄要军、黄等辉5户养猪户进行退养,并清理污染现状。李桃安养牛户和5户养猪户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目前已全部退养到位,同时按环保要求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待畜牧和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养。

暂无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