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
单位名称(盖章):平江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日
事项名称 |
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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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事对象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期限 |
4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平江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
责任科室 |
综合股 |
咨询电话 |
0730-6888662 |
投诉电话 |
0730-6612319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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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七、企业业绩证明; 八、其他文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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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83号文发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资料直接报省住建厅,抄送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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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