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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通行证核发办事指南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03-02 23:4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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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出入境通行证核发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

办事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受理机构

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决定机构

市公安局

办理条件

1、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2、港澳居民所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港澳的;3、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

申请材料

1类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报告、有效外国护照、近期白底两寸免冠照片一张;第2类申请人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派出所的报案材料、境内关系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第3类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香港定居类入境许可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市局人口与出入境支队窗口受理→市局人口与出入境支队审批→办结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情况

一次有效20/证;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  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