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379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5-05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上塔市镇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上塔市镇 2016-05-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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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镇并村改革工作,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指导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优化建制村的设置,降低运行成本,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并村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布局、规模适度、有利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根据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和县委办下发的《平江县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规定我镇从原有的2个居委会、16个行政村合并为2个居委会、8个行政村,并村改革工作从2016年3月16日启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原则
   本次并村工作遵循以下五项原则,即:1.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自然条件、路网水系、山脉走向、人文渊源、资源分布、人口基数、地域面积、地缘地形、群众意愿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并村后人口规模原则上应达到2000人以上。2.依大靠强的原则。坚持以大并小、以强并弱、以富并穷,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全镇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村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经济实力弱、长期无集体收入来源的村原则上都要合并。3.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并村改革,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建制村布局,使村级组织更具战斗力。4.整体合并的原则。按乡镇区划范围以村为单位成建制整体合并,不将一个村拆开分块并入其他村。以村为单位成建制进行两村合一或多村合一。5.依法推进的原则。并村工作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三不变”原则,即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上塔市镇并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长江同志任组长,王掌义、汤鹏飞、余从军、曾辉良为副组长,余丽亚等12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曾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负责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为:清资核产工作组、督查指导工作组、维护稳定工作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组。
四、实施步骤
    我镇并村改革工作在并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实施下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召开我镇并村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镇并村工作。各村要分别召开动员会对并村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通过会议、广播、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并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他们充分认识并村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并村改革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并村改革顺利进行。
    2.清产核资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成立我镇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由钟能武同志任组长,成员:危骧、陈雪平、贺长城、邹武卫、李银银、欧阳三丽。组织专门班子和力量指导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在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日常运转经费开支,经集体研究报镇审批后由镇审核支付。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所有账务和日常运转支出移交镇村账代管中心代管和代付,防止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宣布冻结村级财务账目后,村“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公章一律上缴乡镇保管。
    3.走访调查、征求意见阶段。(4月8日至4月12日)在具体落实并村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重点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情况,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办公场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论证,做到意见基本一致。
4.制订和报批方案阶段。(4月12日至4月15日)并村领导小组提出并村预备实施方案,各村召开村民会议,听取大家对预备实施方案的意见,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并村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签字认可,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统票工作。待各村完成之后镇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准文件,报批方案需要各村提供的资料内容:
①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会议要求讨论通过:村的合并、新村命名、新村办公场地的确定(含会议签到表);
②村民签字意见表;
③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
④并村前后区划图。
    5.组织实施阶段。(4月15日至4月20日)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乡镇统一收回。二是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由临时工作委员会负责并主持新村日常工作。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财务冻结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明确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坐班集中办公,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6.总结归档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主要对并村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检查、总结,并对所有程序、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上报。
五、政策措施
1.设立过渡期。并村后,新村可视情况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从并村后至本届村支“两委”任期届满为止。在换届选举前,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负责主持新村全面工作。新村成立后应启用新村印章,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2.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与并村工作挂钩。合并后,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将按照合并后村级人口、区域面积等因素分类进行核算确定。具体细则待县制定公布。
3.实行一次性奖补。各村在期限内完成并村任务的给予奖补,具体方案按县下发方案后商议执行,经费主要用于并村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政策性债务化解和工作经费补助。
    4.合理处置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调整合并后,被合并建制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清理核实后原则上一并纳入新设立的建制村统一管理,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财务账目。原村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纳入合并后的村统一管理。结余的现金、存款用于新村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的村级债务。原则上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按原范围分配不变。原村债权债务由镇锁定数额,按性质分清类别,分类处理,逐步化解,不得将债务平摊给村民,增加群众负担。村民小组和群众的债权债务不变,山林、土地、电力、水利设施等权属不变,如系村级集体所有的,并村后的村委会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管理,既不影响群众既得利益,又不得将资产平分给村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从严问责。有关村级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办法由并村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牵头制定。
5.村干部的安置问题。鼓励现任村干部主动申请并经批准退任,并村后不再担任新村干部的,其后续问题按上级政策出台之后另行研究。
6.保障群众利益不受影响。维护村民利益格局不变,合并后,村民的生产生活、财产权属、经济关系均保持不变,各类证件变更费用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合并的村“两委”牌匾、公章均由镇政府统一制作,不增加村级财政压力和群众负担。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并村改革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组织实施。各村要组织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并村工作专门班子,发动本村党员、组长大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2.严明工作纪律。并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作保证。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和支、村委成员要大力支持并村工作,对插手干扰并村工作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坚持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大局出发,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保守组织和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随意言论,制造事瑞。正确对待个人的去留,严厉打击因个人利益,借助各种矛盾,制造混乱和影响社会秩序。
    4.确保社会稳定。各村要及时化解处理各类问题矛盾,做到随时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处理,特别是群众最为关注的资源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新村命名、村部选址等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要充分估计各种不稳定因素,分类研究,做好预案,沉着应对,尽可能减少信访量,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