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2/2024-2168730
  • 发布机构:安定镇
  • 生成日期:2024-03-05 09:45:55.0
  • 公开日期:2024-03-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安定镇2024年度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来源:安定镇 2024-03-05 09:45
| | | |

  为进一步弘扬安定镇机关干部队伍团结务实、埋头苦干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准确有效地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  则

  一、细化量化考核。每人以年考核分1000分为基础分(其中作风建设考核400分,办村工作600分),考核金额10000元(从综合绩效考核奖金中兑现),办村干部按此考核办法考核,窗口干部按作风考核成绩考核。实行扣分加分、奖优罚劣、动态管理,逐月公开考核情况,年终总评计算总分。

  二、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评优评先、年终绩效、个人任职挂钩。考核总评分在80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不称职党政负责干部的,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干部职工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予以辞退。

  三、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及到底线工作、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的,镇党委可以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如社会综治、安全生产以及其他有法律法规、纪律条文规定的相关事项。

  作风建设考核方案

  一、考核方式

  机关干部全年作风建设考核实行月考核、年归总的方式,满分400分,分四个部分计算。

  (一)日常考核(360分)

  每名干部考核基准分值360分,采取扣分加分制,年底汇总,计入全年作风建设考核得分。

  (二)干部测评考核(10分)

  根据干部年度考核情况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优秀计10分,称职计8分,基本称职计6分,不称职计0分。

  (三)分管负责干部考核(10分)

  由分管负责干部根据干部全年完成工作以及工作安排落实到位情况,予以打分,并排出档次,优秀计10分,称职计8分,基本称职计6分,不称职计0分。

  (四)主要领导考核(20分)

  由镇主要领导对机关干部全年工作状态按优秀20分、称职16分、基本称职12分、不称职0分进行打分,计入全年作风建设考核成绩。

  二、考核内容

  (一)打卡考勤

  根据分工安排,所有未办村的机关干部全部按照窗口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考核。

  1.窗口工作人员考勤: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上班打卡的考勤制度。每天打卡3次(每少一次扣2分),打卡时间分别为:

  (1)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1次:早上7:00-8:00;

  下午2次:2:30-3:00一次,6:00-6:30一次。

  (2)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上午1次:早上7:00-8:00一次;

  下午2次:2:00-2:30一次,5:30-6:00一次。

  2.办村工作人员考勤:

  办村工作人员实行上班打卡的考勤制度。每天打卡2次(每少一次扣2分),打卡时间为:

  (1)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1次:7:00-8:00;

  下午1次:6:00-6:30。

  (2)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上午1次:7:00-8:00;

  下午1次:5:30-6:00。

  根据打卡记录,全天未打卡又未请假备案的按旷工处理,一次扣5分。

  因工作安排要求第一书记提前下村的由值班人员集中登记,可不打卡,但第一书记需在“机关工作群”汇报下村动态,未打上午上班卡的,需在上午8点30分前用水印相机拍摄在所联村工作的图片;第一书记未打下午下班卡的,需在下午5点后用水印相机拍摄在所联村工作的图片,工作图片报督查室备案。未汇报动态的一次扣2分。

  (二)工作形象

  1.所有窗口干部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党政办统一制作的工作证,是党员的必须佩戴党员党徽。在政务大厅工作的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上班。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党员党徽和穿着工作服的每次各扣1分。

  2.上级领导到安定调研、督导以及本镇重大活动,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佩戴工作证,是党员的必须佩戴党员党徽。未按要求佩戴的每次各扣1分。

  (三)去向考勤

  1.窗口工作人员离开机关1小时以上需通过企业微信向分管负责干部及督查室报告去向并审批,未报告去向或未经审批擅自脱岗的,由督查室在“机关工作群”予以通报,每次扣2分。

  2.站办所、中心、大队负责人、党政负责干部帮助他人虚假审批的,被审批人、站办所、中心、大队负责人、党政负责干部各扣2分,发现第二次各扣5分,并由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住宿考勤

  1.所有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在机关住宿超过8晚的免除当月伙食费,超过12晚的再加3分。

  2.每晚9:30-凌晨3:00,干部自觉打卡登记住宿(住宿记录以指纹考勤数据为准),因公参加会议和培训,以及国家法定可休假(年假、产假、陪产假、病假)的可抵减规定住宿天数(每周抵减2晚),由督查室负责统计天数。

  (五)领导带班

  全体党政负责干部实行每天24小时带班,并安排4名机关干部值班,负责值班当日突发事件处置、群众来访接待、组织治安巡逻、开展安全生产排查、组织禁捕限钓巡查等工作,并认真做好值班日志登记和值班打卡。值班人员接到督查通知或突发事件发生,10分钟内未赶到镇政府视为未到岗值班,每次扣5分。

  (六)会风督查

  1.所有干部职工开会手机需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会场不准接打电话和不准玩手机。每响铃一次扣1分,会场每接打一次电话扣2分,发现玩手机(与工作无关,如玩游戏、看视频、浏览网页、闲聊等)一次扣2分,以督查室拍照作为佐证。

  2.所有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早退、缺席,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缺席一次扣10分;不得讲私话、随意走动、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2分。

  3.镇级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要带笔记本、笔参会,并认真做好笔记,每发现一次没带本子、笔的,每次扣2分;如主持人抽取干部对会议内容进行讲解,记录和讲解内容完全的每次加2分;记录和讲解不全的每次扣2分。

  4.凡因事因病等不能参会的,必须会前向会议召会人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报督查室登记(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视为缺勤看待,每次扣5分。

  5.参加县级以上会议,因缺席、迟到、早退、顶替等原因,被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通报的,每次扣20分。

  6.所有机关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学习活动,并认真做好笔记。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缺席,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缺席一次扣10分。不得讲私话、随意走动、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2分。对毛遂自荐讲课的每次加5分,讲课后测评优秀率达80%以上的加10分。

  7.每周各管区、站办所、中心、大队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由督查室进行督查,没有召开的,一次扣所在管区、站办所干部职工各2分,管区书记、主任和站办所、中心、大队负责人加扣3分。

  (七)请销假

  1.请假人必须事前请假,将相关领导审批好的请假条交督查室,才确认请假有效(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视作缺勤缺岗对待。请假必须严格执行程序,党政负责干部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一般干部请假2天内须提前一天向分管负责干部审批,并报督查室备案,2天以上向党委书记请假;请病假5天以上的需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未按程序请假和未及时提交请假条的一律视为缺勤,每次扣10分。每月公示全体干部请休假情况。

  2.出差、办事、上级开会必须提前一天通过微信或信息向分管负责干部、督查室报告审批,并将工作图片或会议图片发送到工作群中,紧急事由由分管负责干部向督查室告知情况。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视为旷工,每次扣5分。

  3.干部在年休假之外,全年请事假不能超过5天,超过5天的每多一天扣除综合绩效考核奖金500元(产假、长期病假、夫妻双方直系亲属婚丧假除外)。

  4.镇党委、政府鼓励支持工作人员依程序申请年休假,但根据工作情况审批。全年请事假累计抵扣个人年休假(由督查室进行汇总),确有特殊情况的需以文字形式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批准。

  (八)日常督查

  1.每周由督查室不定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干部去向督查。如发现去向不明且未向分管负责干部说明去向的,每次扣2分。党政负责干部和站办所、中心、大队负责人有包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每人扣5分。

  2.机关工作微信群下发的各类会议通知和工作要求,全体机关干部需及时回复收到,一次未回复的扣1分;会使用智能手机的机关干部职工要及时转发党政办推出的公众号,作为个人评选“季度岗位之星”和所在站办所、中心、大队评选“优秀站办所”的重要依据。

  3.工作微信群不允许发对抗组织、与工作无关、低级趣味和顶撞、攻击他人的言论,每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4.机关干部职工要爱惜办公设施、讲究办公室卫生和节约用电、节约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每发现一次没关电脑,扣2分;每发现一次办公室房门没落锁扣2分;每发现一次没关灯扣1分;每发现一次办公室没有打扫卫生的,办公室人员各扣2分。

  (九)重点工作(应急处置)督查

  镇党委、政府部署的紧急行动(如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等)、突发事项应急处理、具有时效性的紧急会议、紧急迎检和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如上级重要领导视察接待,大型节日庆祝活动等),以及书记、镇长布置的临时性重点工作,以上情况均为特殊时期或应急状态。期间,任何干部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讲规矩守纪律,一切行动服从指挥和安排,督查室将从严考核督查。凡应急状态下,干部有任何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不服从统一调配的行为,每次扣10分,涉嫌违纪的从严处理。

  (十)评先评优

  每季度根据干部作风考核和工作实绩情况及站办推荐,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评定8名季度岗位之星,根据站办所、中心、大队干部季度作风考核平均得分与工作实际评定3个优秀站办所、中心、大队。

  (十一)加分扣分项目

  1.凡是上级各项工作阶段性督查被全县通报批评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除外),分管负责干部、办站主任及负责该项具体工作的干部每人扣20分(以县两办文件为准)。凡是上级各项工作督查被全县通报表扬(以县“两办”文件为佐证)以及典型发言的,办站所及干部优先季度评优评先,分管负责干部、办站主任及负责该项具体工作的干部每人加20分;

  2.镇党委、政府积极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本职工作凡是获评国家、省、市、县先进的,一律予以加分,累计加分不设限,个人先进不予以加分。

  (1)国家级先进:获评国家级先进的,站办所、中心、大队全体干部职工每项加60分,获得国家部委先进的加50分;

  (2)省级先进:获评省委、省政府先进的,站办所、中心、大队全体干部职工每项加50分,获得省厅级先进的每项加40分;

  (3)市级先进:获评市委、市政府先进的,站办所、中心、大队全体干部职工每项加40分;获评市部办委局先进的每项加30分;

  (4)县级先进:获评县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平安建设、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党管武装、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信访、项目建设、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招商引资、争资争项、生态环境保护、为民办实事、文旅融合、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的,站办所、中心、大队全体干部职工每项加30分;获评县部办委局先进的,每项加10分。

  3.办村干部对工作任务久拖不办、出工不出力的,由各线分管领导将办村干部及各村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督查室通报批评,每次的扣5分(与单项工作重复考核),窗口工作人员如未按作息时间到岗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4.凡是镇政府各项工作督查,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负责该项工作的干部5分,被点名表扬的每次加负责该项工作的干部5分,以各线通报内容为准。

  5.凡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的应急集中行动,按规定要求参加的人员,无故不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0分。

  6.对镇党委、政府的人事安排不服从,分工后找人打招呼要求换岗、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30分;经教育后仍不服从安排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凡是领导安排工作不接受、不执行的扣30分,推诿、拖拉、执行不到位的扣20分,由各线分管领导评定。

  8.凡违反相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被上级和镇纪委查实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给予党纪处分并扣作风建设分值50分。

  9.在考核督查中对当事人有扣分行为,且查实无误,而当事人对督查考核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刁难、侮辱、谩骂等影响干部形象和同事关系行为的,扣30分并通报批评。

  三、考核运用

  (一)考核依据:企业微信打卡记录、会议点名册、随机督查记录、督查通报、上级文字通报以及处分结果。

  (二)结果计算:全年镇财政从本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中拿出4000元作为作风建设考核奖,按年终得分折合得出干部实际考核奖金。

  四、关于作风建设考核的一些说明

  (一)关于作风建设考核领导机构

  为加强作风建设考核,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定镇作风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掌义任组长,全体党政负责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魏家蕾任办公室主任。

  (二)关于考核原则的说明

  作风建设考核,意在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既维护制度的权威,又体现人性化。不管是日常考勤、去向、住宿、请休假、会风以及重点工作等督查,在严格遵守以上制度的前提下,全体机关干部如遇任何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履行程序和手续的,凡是分管负责干部能够提供证明并向督查室说明情况,督查室将酌情处理,不予追究。

  (三)关于干部去向相关情况规定

  1.外出办事。包括赴省、市、县对接工作,开会等,以主管同意,主管承认为主要依据。

  2.下村办事。以村干部提供证明为主要依据,可将工作图片资料发送机关群以提供佐证。由于下村办事错过上下班打卡、签到的,凭下村工作图片向督查室说明情况,可不作缺勤登记。

  3.县办事、县开会严格执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当事人向分管提出申请,报督查室登记。假借县办事、县开会为由逃岗、脱岗的,每次扣5分。

  为保障作风建设打分公正透明,每月公布打卡记录、请销假、办事等相关数据,每月考核分值由督查室进行统计核查并张榜公布。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此方案自2024年3月4日起执行。

  办村工作考核

  办村工作按年终村级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打分*60%,考核基准分600分。

  参照上年度村级排名为基数,所联村工作排名每进步一个名次每人加3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上年度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每进步一个名次每人加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60分);每退步一个名次每人扣2分(扣分最多不超过50分)。窗口干部按办村干部平均分进行考核。

  为鼓励干部办村,深入一线推动各项工作,办村干部优先提拔和年底评优评先。

  本考核办法自2024年3月4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