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0/2017-85512
  • 发布机构:城关镇
  • 生成日期:2017-09-21 09:26:46.0
  • 公开日期:2017-09-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17年平江县城区社区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方案(公告)

来源:城关镇办 2017-09-2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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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城区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城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平江县城区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城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平江县城关镇户籍(或父母户籍在城关镇,而子女在外务工的)或城关镇常住人口;

2、年龄要求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5日—1997年9月15日)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17:30),共2天。

2、报名地点: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1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4、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 (以上证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非城关户籍的城关常住人口需提供城关范围内的房产证明。

5、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求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男性或女性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其招聘计划调整到女性或男性岗位。

2、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微机操作。理论考试的范围:①时事政治(20%); ②行政能力测试(80%)。微机操作考试采取上机操作做题的形式,考试范围:①文字录入、排版;②表格制作;③网络运用;④电脑文件管理。考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名单。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考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29日,考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1室

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微机操作成绩*40%。

3、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的,以理论成绩较高者优先。

六、体检

考察合格即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经批准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

七、人员管理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3、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拟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4、工资福利待遇在试用期内为每月1500元,转正后按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县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30-6263535(平江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