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0/2018-1404619
  • 发布机构:三市镇
  • 生成日期:2018-08-20 16:15:05.0
  • 公开日期:2018-08-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三市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来源:三市镇 2018-08-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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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三市镇所辖26村,1个居委会,农业人口54000多人,镇财政预算拨款人数93人,其中机关28人、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管理站7人、财政8人、农技22人、城建规划站6人、林业7人、计育服务所13人、水管2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8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总支出1,8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8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8.93%。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8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3%。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0%。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8万元,比上年增加35.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9%。节能环保支出38.91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71.16万元,比上年增加356.33%。农林水支出748.8万元,比上年减少6.04%。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7.17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34.16万元,比上年增加62.67%。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8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8.9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8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8.93%。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3%。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0%。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8万元,比上年增加35.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9%。节能环保支出38.91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71.16万元,比上年增加356.33%。农林水支出748.8万元,比上年减少6.04%。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7.17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34.16万元,比上年增加62.67%。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872.68万元,比上年增加19.14%。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855.29万元,比上年增加13.42%。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27.9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3%。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00%。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8万元,比上年增加35.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9%。节能环保支出38.91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9.67万元,比上年增加32.43%。农林水支出748.8万元,比上年减少6.04%。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上年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17.17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少14.29%。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72.68万元,比上年增加19.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1.29万元,比上年增加19.6%。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万元,比上年增加3.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8万元,比上年增加55.92%。项目支出855.29万元,比上年增加13.4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7.01万元,比上年减少32.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94万元,比上年增加28.4%。其他资本性支出470.35万元,比上年增加9906.6%。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5万元,决算数为1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1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15万元,公务接待169批次265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779999999999999万元,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三市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8.93%,本年支出1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8.93%,项目支出149.65万元,比上年增加968.93%,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三市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0.59万元。比2016年增加3.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1.72万元,其中:货物31.7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1.72万元,其中:工程31.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根据《平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现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6]16号)及《平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2]16号)文件精神和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三市镇人民政府对2017年的项目支出作出了绩效自评,2017年,我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2017年我镇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度调整了相关的制度,让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干部对厉行节约的管理意识。3、同期比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同期相比费用成增高状态。定期对各部门经费支出进行公示和财务分析,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5.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启动了村级道路硬化、拓宽、空心房整治及安全饮水等一系列基础民生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极大的改善人民的生活、极大的提升三市的品位。单位2017年度财政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做到了公开,公平,按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和上报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八、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附件:平江县三市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