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1000/2013-104365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2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县城区地名地址门牌编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2013-05-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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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三阳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平江县县城区地名地址门牌编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平江县县城区地名地址门牌编码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强我县城区地名地址、门牌编码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岳阳市《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楼栋门牌标志编码规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门牌是个体地名的坐标,也是一个单位或住宅位置的准确指代物,它在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经济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清理整顿、全面调整设置门牌,使县城门牌达到编码科学化、门牌序列化、规格标准化。
    二、设置范围
在县城区范围内所有路、街、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店、居民住户都要重新统一编码,全面更换,使用标准规范的新门牌。
    三、编码原则
为了使县城门牌号码统一使用,方便群众,好找易记,科学规范,确定以下基本原则:
1、名称标准化的原则。所编门牌号码,必须按县地名委员会正式命名的标准地名实施,任何随意命名的路、街、巷、小区名称一律无效。符合地名命名原则而未正式命名的,要办理命名手续,统一公布使用。
2、编码一体化的原则。在县城区和周边农村户(含道路延伸线),门牌编码必须做到“一盘棋”,无论其建筑物的用途如何,都要实行统一有序、科学标准的门牌编码。
3、确定编码起点的原则。城区编码起点以路、街、巷为端点,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派生的巷(弄)以主干道为起点向内延伸。农村户牌以集镇为中心,向外延伸,以村(居)为单位,按农户房屋坐落的位置依次编号,或按由东到西、由南到北的方法编号。
4、实行奇偶双轨的原则。为了使整个城区的门牌号码不重复,原则以道路起点设置,左侧为单号,右侧为双号,道路两侧号码要基本对称。个别道路可混合编号。
5、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开展门牌调整更换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为了保持其相对稳定,编码时须适当留空号,以免统一编号后再增加新的门牌号。即对城区内商业性街道,有空地的每3米留一个空号,交通性或离城区近郊的道路每10米留一个空号。农村户牌以办理建房证或准备办建房证适当留足空号。
6、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城区楼栋、门牌的编码工作,在县地名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以乡镇为单位、由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按社区分区域,区域分小组,社区居委会新的管理区域分片包干负责。对于跨街的道路可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在搞好协调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编码。
    四、具体办法
从道路起点开始,不论单位大小、门面多少,做到一门一号,由编码小组边对照建筑物(新旧门牌编号都上表),边登记,边编码,边绘制草图。做到编号准确规范,实地与表格、图纸相符,达到单位及户主门牌号码不错、不重、不漏、不乱。
1、临街修建的平(楼)房逐门编号,一门一号。后墙及侧墙临街的同样编号。
2、大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的门临街并独立使用的,各门按所临街道每门编一个主号。
3、临街建筑物有两个以上的门临街属独家使用的,只编一个牌号,其余留作空号。
4、临街楼房,楼下是商店或独立门面,楼上是办公场所的,楼下临街门面逐门编号,楼上编一个住宅号(楼梯入口处)。
5、临街楼房,楼下是单位或门面,楼上是住宅,楼下门面逐门编门牌号,楼上住宅编一个住宅号(先编住宅号,后编门牌号)。
6、形成院落的单位或住户,以临街院门编门牌号。院内有数栋住宅房的,要按顺序编排栋号,每栋分单元编单元号和住宅号。以建筑物为界形成院落并且此建筑物临街开门的,无论临几条街,各门按所临街道编门牌号。
7、每栋住宅区的住宅编号,分栋由近至远或从左至右编单元号,由上而下编排住宅号。
8、没有统一进出大门而又临街的楼房,按楼房所临靠的街道坐向,每一个单元编一个主号,无单元或单元门不朝街道的,每栋编一个主号,依次按楼层编住宅号。原以单位 名称所编排的栋号、单元号、住宅号全部改为按本办法重新编码。
9、凡路、街两侧独立的建筑物、门不临街,但与街、路相通的,按栋编主号、单元号或住宅号。
10、拆建、扩建、改建、新建的街道及建筑物、居民区的房屋,要与规划、城建、房管等部门联系好,进行预留号编制工作,预留号要留有余地,不得影响前后门牌号码的更换和变动。
11、对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空地及正在拆迁的建筑,根据范围大小,适当留足空号。
12、路、街两侧的无名死胡同,巷内门数在10门以下,按路街门牌排列顺序编为主号。巷内门数较多,可编为××路××巷,巷内门号按顺序编号,如××路××巷××号。
13、属于临时性建筑物和未经规划、城建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原则上不予编号和换发门牌。
14、沿河流的街道仅一侧有建筑物的,按单侧门牌顺序编号,若另一侧有少量建筑物,两侧门牌号码要基本相对应。
15、新建道路及大型居民住宅区,必须先命名,然后在一个小区内统一编码,统一设置小区示意牌、栋牌、单元牌、户牌(地名命名工作由县地名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同意审批)。
16、严格禁止人为出现“吉祥号”、“自选号”、“飞号”现象,一律按门牌号顺序编码。
各类门牌编码必须以乡镇、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由村(组)、社区居委会统一填写《县城区门牌编号花名册》,一式四份,报县区划地名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后,一份报县公安局户政股,一份自留,一份用于门牌安装,一份用于编制发放新门牌。
门牌编码工作任务大、范围广、技术要求高,编码人员必须高度负责、认真细心。各村(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编码安装队伍,按编码要求开展工作。在县区划地名办公室的统一布置下,编完一条街、弄(巷)或一个区域、小区、村都要填写登记表,各乡镇、社区居委会进行自检,由县区划地名办公室抽查验收。做到登记表、平面示意图、实地建筑物三统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县区划地名办公室按编好的花名册统一制作门牌发放安装。
    五、绘制示意图
1、绘制好街、巷范围平面图。在编号之前,一定要绘制每一条街、巷所属范围的平面示意图。平面图可以是非比例尺的。在实际编号绘图中,一定要防止建筑物的遗漏。
2、街、巷门牌编号在图上试编时,在平面图上要将单位名(或住户名称)与编码结合起来草编,建筑物、平面图要与门牌登记表核对准确无误。
    六、楼栋牌门牌的制作标准、规格与收费
门牌根据门面大小、道路宽窄分为大号、中号、小号门牌共3种规格,均采用新型铝材冲压抛光制作。楼栋牌和门牌标志的内容、规格和材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2008)的规定执行。
1、设置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
2、制作规格
楼牌:长900mm×宽500mm,外沿宽度≤15mm,适用于各类居民住宅楼以及单位楼群。
大号门牌:长570mm×宽370mm外沿宽度≤15mm,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门、院落大门、大中型建筑物主门及小区等。
中号门牌:长270mm×宽170mm外沿宽度≤15mm,适用于9层以下建筑物出口、县区街道、巷弄内的单位及营业性门面等。
小号门牌:长150mm×宽90mm外沿宽度≤12mm,适用于老式住宅、自然村住宅等。
    七、门牌安装
(一)安装位置
1、大、中号门牌一律安装在大门上方或右上方,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米。
2、小号门牌一律安装在大门正上方处。
(二)安装方法
在安装新门牌的同时,拆除原自制门牌及旧门牌,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按规定进行统一装钉,如自行乱装乱钉损坏门牌,责任自负。
    八、门牌管理
门牌统一编号、更新安装后,具有相对稳定和法定使用效能作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和农户都应树立门牌意识,妥善爱护使用。
(一)现有房屋门牌的管理
1、门牌编制安装完毕后,按谁使用谁保护、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执行。
2、门牌使用时间过长而损坏或遗失,门牌使用者应及时到县地名办公室申报,经批准后补发换新门牌,其费用由门牌使用者负责。
3、如使用人故意损坏破坏门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二)新建、扩建、改建、拆建房屋门牌的管理
1、新建房屋在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需持有关手续,到县区划地名办公室办理申报门牌有关手续。使房屋竣工使用时,门牌编制安装齐备。为户籍管理、邮电投递、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提供便利。
2、扩建、改建、拆建房屋的门牌在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需要向区划地名办公室先申报作废旧门牌,并及时更换新门牌。
3、新建、扩建、改建、拆建房屋门牌,经县区划地名办公室统一编制安装后,其管理办法与现有房屋门牌管理办法相同。
    九、实施步骤
1、由县政府办组织召开城关镇、三阳乡、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邮电局、电力公司、房产局、物价局、规划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地图草稿。
2、收集地名资料、地名图、县区道路、小区规划图等有关资料,设计印制表格。
3、落实地名标志设置专项经费。(经费由县财政和乡镇以及受益户共同负担)。
4、社区居委会:临街、巷、弄门牌,以乡镇、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搞好摸底造册。户牌:属单位宿舍由各单位摸底造册,交乡镇所在社区居委会,纯属居(村)委员会的(居)村民户,包括外来迁入常住户(含购房户),由所属乡镇社区(居)村委员会编号造册。
以上要求在8月30日前将所需门牌规格和数量报送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县民政局四楼,电话6286141)。由县区划地名办按照要求统一规格统一制作和发放。
    十、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县门牌管理、更换编码工作,在地名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邮电局、电力公司、房产局、物价局、城管局、规划办等部门积极配合。
按照国家地名标准化的要求,门牌整顿工作期间的人员培训、标志设计、编码制作、更新安装和归档立卷等项工作,由乡镇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乡镇、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门牌设置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各方面的配合,门牌更新设置后自安装之日起开始启用,其余门牌一律作废。公安、工商、房产及城建部门均按县地名办统一发放的门牌号码颁发有关证件和执照,邮电部门按新门牌号码投递。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