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08693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0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2013-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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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PJDR—2013—01011  平政办函〔2013〕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工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现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它是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数量增加较快,目前全县现共有各类特种设备371台、压力管道20000米,分布在各乡镇范围内,其中电梯126台,主要分布在城区的房地产小高层、宾馆和超市等;锅炉72台,主要为工业生产企业和学校微压蒸汽锅炉;压力容器82台,主要为20家液化气站和华润天然气站;起重机械68台,分布在天一科技和伍市工业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1台;压力管道20000米,主要为华润天然气管道和液化气站管道,石牛寨游乐设施3处。
  近年来,虽然我县加大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了“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使用单位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等原因,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作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依然存在安全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生产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各类安全措施,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乡镇属地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平安平江”。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在用特种设备取得注册登记证、作业人员取得有效上岗证,在用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要求使用特种设备。要健全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本单位无维保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要经常性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我排查及治理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要保证必要的投入,满足特种设备更新改造、法定检验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需要,加大特种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按要求全面落实陈旧落后及高耗能设备设施的更新淘汰;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规定,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县质监部门,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打非主体”责任。各乡镇、工业园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管人员,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年度安全目标,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辖区内新增特种设备的,要及时报县质监部门建档并督促使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要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对已经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的单位采取定期巡查(每月至少一次)的方式监督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及时告知县质监、安监等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无证操作、非法使用、安装等违法行为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协同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不留安全隐患。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各项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落实特种设备监察责任。县质监部门是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建立完善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责任制,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安全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县安监、教育、卫生、旅游、交通运输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本行业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行业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县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负责本行业内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强化措施,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列入到年度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年底由县政府、县安委会组织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和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行统一考核,对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政府与各乡镇、工业园区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与县质监部门签订,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打非治违”行动。要强化专项整治。以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要强化打击惩处,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继续严厉打击翻新改造报废气瓶和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等非法活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共用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报告等违法行为。要深化隐患排查,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使用单位,落实约见警示、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分批报县安办实行挂牌整治;对挂牌督办后整改措施仍不到位且工作不配合的,要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同时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纳入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使用企业、重点监控设备的动态监控和预警。较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10人以上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专业装备,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必要投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质监部门要依法做好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鼓励和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履职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行政不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安全监管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履职到位。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