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024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8-2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8-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总支例会制度

来源:交警大队 2013-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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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例会制度
 
为使大队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运行,及时掌握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时间为每月月末28-30日任一天。                                           
第二条:工作例会由大队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三条:工作例会参会人员为大队总支成员。可根据需要,有关股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参加。
第四条: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判民警思想动态,研究部署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工作重点,制订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
(二)研究大队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及开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
(三)参会人员要汇报分管线和分管单位工作情况,民警思想动态、纪律作风情况,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必要时要形成专门汇报文字材料。
第五条:参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遵守会议决定和保密规定。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收集、记录各线大面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并在大队内网通报。
第七条: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