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034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10-1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10-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交警大队 2013-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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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综治委工作要求和支队工作部署,平江大队迅速落实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积极汇报,强化沟通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县政法委高度重视,加强与部门合作和乡村参与,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1、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从2012年起,平江县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公、检、法、司及乡镇负责人召开专题联席会2次,听取各部门意见,共同研究交通事故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要求各单位合力同心,加强协调,妥善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有效整合部门及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平江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陈淼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交警大队和各乡镇党委一把手为成员的“平江县道路交通事故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交警大队;由县财政每年负责10万元工作经费。

2、搭建平台,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交通事故县、乡、村三级联动处置机制,明确政府、部门、乡村三块职责;实行三级响应,分门类别就各块职责和各级响应具体规定动作作出祥细阐述,今上年共计化解7起涉交堵路事件,在部门、乡、村及时工作协调下,没有形成事实堵路行为,妥善处置了3起实质性堵路事件;二是建立交通事故善后行政、人民、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人民调解室和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筹建已作正式启动,各乡镇司法所、各村相应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乡、村二级调解一般交通事故35起。

3、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切实加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明确各乡镇长、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本辖区、本单位重特大交通事故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强化部门考核,交通事故善后调处维稳工作纳入乡镇综治考评范围,细化考评方案,强化考评措施,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一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