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034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8-2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8-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13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交警大队 2013-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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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三城同创指挥部
 
平创指发[2013]2号
 
关于印发《平江县2013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三阳乡,县直各单位:
现将《平江县2013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 年6月26日

平江县2013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城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县城创建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的决定为指针,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确保年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摘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基础工作大面达标。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划分( 注:责任单位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
(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1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3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排(见平发[2013]4号文件),着力加快城区主干道提质改造、公交车停靠站场建设、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硬化、破损路面修复等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牵头领导:欧阳晓耀,参与领导:陈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城建投、县交通局、有关单位)
2 、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
①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无缝化、无空当、全覆盖”。(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②继续开展街道秩序整治。对露天洗车、占道修车、流动摊点、场外场、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对在下水井口乱倒污水、污物者从重处罚。(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和相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③开展杆线整治。消灭“蜘蛛网”线,实行多杆并一,新建道路全部实行地埋管线。(牵头领导:陈淼,参与领导:曾平原、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电力公司、县网络公司、县城管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④开展门头牌匾整治。按照一街一品的要求,对各街道和重要路段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划,拆除破旧的、不合要求的门头牌匾,加强门头牌匾的审批。(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城关镇、三阳乡、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⑤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按规定标准设置建筑围墙,硬化出入口,整治食堂、宿舍卫生,对带泥上路车辆进行重罚重处,对严重不达标建筑工地停工整顿。对私人建房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档,整治物料乱堆乱放。同时,加强渣土车、水泥灌车的监管,整治带泥上路和抛洒杂物现象。(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城关镇、三阳乡,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增加停车泊位;健全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调头、乱鸣笛和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进行整治;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教育司机文明驾驶,开展“优质服务车”、“雷锋班组”评选活动,禁止乱鸣号、乱停放、乱调头现象发生。(牵头领导:陈淼,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农监所,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⑦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各项审批程序,开展昼夜巡查,对私拉乱倒行为进行严管重罚;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并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厂建设,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设1-2个建筑垃圾消纳厂,设立醒目标志,实行专人管理。(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城关镇、三阳乡,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⑧继续加强集贸市场整治。健全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单位干部驻场制度,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做好肉品、蔬菜农药残留等检测检验工作,确保市场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三防”设施到位,门头牌匾统一,除“四害”工作经常开展。(牵头领导:欧阳晓耀,参与领导:陈淼,责任单位:县市管中心、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县工信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县房产局、县供销社、城关镇,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⑨实施城乡结合部、镇辖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工作,建立清扫、保洁、转运一体的长效机制,达到集中收集,定时清运,彻底消灭暴露垃圾。(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城关镇、三阳乡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3 、全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①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安装城区空气自动监测设备;积极开展“黑烟囱”专项整治,强制淘汰城区所有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对新建锅炉加强审批,引进燃气锅炉或带除尘设施的锅炉;对城区所有宾馆和餐饮企业的油烟进行经常检查,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领导:曾平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②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管,城区所有医院医疗废弃物都要集中收集,定点处理,城区所有医院都要按要求完善废水处理设备,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领导:曾平原,参与领导:潘如意,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城区各医院,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③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鞭炮的通告》精神,广泛开展全民禁放烟花鞭炮活动,确保无违规销售、燃放烟花鞭炮现象。(牵头领导:姜伟南,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4 、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
①切实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广场、商场、办公楼等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教育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卫生防病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活动,学校重点以健康素养教育为主,做到有健康素养读本人手一册;搞好控烟宣传,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所有公共场所都要设置禁烟标志。办好健康知识讲座电视栏目,保证在电视台、广播台定期播出。(牵头领导:潘如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健康教育、县电视台、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常年开展)
②切实做好除害防病工作。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基层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和消杀水平。抓住春秋两季,组织大规模的消杀活动,重点对公厕、广场、垃圾收集站点、废品收购站、学校、集贸市场、餐饮门店、食品加工企业等场所开展消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达标。(牵头领导:潘如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
③加强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食品加工企业、饮食门店、宾馆、超市、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的环境卫生,加强证照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对卫生不达标的不发证,整治不合格的予以关停,杜绝“门前灶”和油烟直接排放街道的现象。对餐饮服务单位要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必须达90%以上。(牵头领导:潘如意,参与领导:陈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化执法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5 、做好创卫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检查工作
重点抓好 农贸市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单位(小区)和社区卫生、窗口单位(车站、医院)、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交通秩序、 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渣土运输等创卫重点工作的长效管理检查。(牵头领导:李泓,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督办室、城关镇、三阳乡,有关单位,完成时间:常年开展)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1 、建立健全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确保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 、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办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 、开展“引绿入城,全城增绿”行动。重点在完成石碧潭大桥至金窝大桥沿江风光带建设,启动天岳广场、界山庙公园、金沙洲景观建设,补植、升级城区主干道行道树等绿化的基础上,对城区现有绿化带进行增植补植,提升精细化、园艺化管理水平。(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建投、县城管局、相关单位)
4 、开展创建“省、市、县”园林单位(小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0家、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6家。(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和相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 、根据验收标准和县城实际,组织、指导城区单位、小区、庭院、巷道实行拆墙透绿、增绿补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室内摆绿以及公共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工作,全方位增加县城绿量。(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城关镇、相关单位)
6 、成立“平江县苗木协会”,活化苗木经营机制,提高苗木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水平。(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有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7 、实施城市亮化工程。重点做好城区公园、广场、办公、商业、住宅、宾馆、医院、学校、沿街门店的亮化工作。(牵头领导:欧阳晓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相关单位,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要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各牵头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攻坚克难的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 牵头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分解的工作任务,在7月10日前召开完本部门、单位的动员大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方案上报县“三城同创”办公室。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抓好创建工作的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如期如质完成。
(三)广泛发动,全民动员。 县“三城同创”宣传报道组要继续牵头做好全县创建宣传的组织发动工作,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建筑物、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三城同创”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要继续办好创建宣传专栏,播发“三城同创”公益性宣传标语,及时制作专题节目,对“三城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报道,对工作落后单位公开曝光,切实发挥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三城同创”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责任单位内部要 针对今年创建工作内容,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平江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报道工作情况。县“三城同创”督查考核组要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明查暗访,督办通知书和电视曝光等形式,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督查;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