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7-123584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6-09 14:16:00.0
  • 公开日期:2017-06-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补充编报说明

来源:县民政局 2017-06-0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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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补充编报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02万元,与年初预算20.2万元比较减少0.18万元,属机关管理加强,与上年决算数15.02万元比较增加5万元,属本年省厅统一配置增加救灾车辆1台,同时原有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本年度无人出国,机关公务用车5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5.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7万元,共接待135批次及1050人。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万元,比2015 年的120.3万元增减少25.7 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由于领导重视,制定一系列节约措施,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度,从而减少、压缩了开支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2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其他用车7辆(殡葬管理所殡仪服务用车5辆,救助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用车1辆,儿童福利院服务孤残儿童用车1辆)

三、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