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2/2018-1487440
  •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 生成日期:2018-03-14 10:27:32.0
  • 公开日期:2018-03-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县旅发委 2018-03-1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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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平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原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平江县旅游局合并组成,根据授权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和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设8个内设股室,2个二级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名。目前实有人数4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9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7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9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9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35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9万元,办公场地租赁费3.00万。支出较去年增加32.74万元,主要是地方性津补贴增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61.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00万元,是指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房租费3.00万和非税收入征收成本3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74万元,上升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下降16.6%。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平江县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没有政府采购。

4、本单位年初固定资产账面数为60.6146万元,实有数为60.6146万元。由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用具构成。

六、2018年预算的绩效目标

目标1:围绕一个目标:打造中国体验旅游第一县和全国知名研学旅行目的地

目标2:实现两项增长:财政增效、群众增收

目标3:促进三大提升:基础提升、环境提升、素质提升

目标4:举行四大活动: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中国母亲节;湖南夏季乡村纳凉节;乡村旅游赏花节暨平江旅游商品巡回展销会

目标5:开展六区同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区、全国旅游扶贫示范区

目标6:打造六大基地:天岳幕阜山全域旅游基地、大石牛寨全域旅游基地、连云山国家山地公园全域旅游基地、安定全域旅游基地、福寿山全域旅游基地、城区全域旅游基地

目标7:实施六全措施:全面提质升级、全速推进项目、全业融合发展、全域景区打造、全力服务旅游、全面提升品牌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2018年预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