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8/2020-1660283
  •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20-01-31 16:06:42.0
  • 公开日期:2020-01-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0-01-3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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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委办〔2020〕6号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园艺示范中心,县安委会各执法责任单位,有关企业:

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不给疫情防控工作添堵添乱,意义十分重要。各乡镇、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务必要按照春节前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特点,突出抓好消防、用电用气和取暖安全、森林防火和企业生产安全等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要动员群众取消外出和走亲访友,取消各类节会,切实管控好道路安全风险。

2.消防安全:要动员群众取消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有效降低疫情感染风险。消防和各级行业主要部门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紧盯医院、营业超市等重点区域以及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关键点位,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疫情防控时期,各医院要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3.用电用气和取暖安全:当前,各地群众响应号召,纷纷留守家中防控疫情,加之低温天气持续,各乡镇要组织社区、村组干部结合疫情防控上门摸排工作,宣传提醒在家城乡群众切实注意用电用气和取暖安全,有效防范电气等各类火灾、液化气燃爆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4.森林防火:近期天气转晴,各乡镇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夯实基层基础,落实群防群治,进一步筑牢野外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区巡护、联防联护“四道防线”,严防森林火灾。

5.企业生产安全。根据平突发公卫指令﹝2020﹞17号《关于暂缓全县企业和工程建设复工的指令》要求,所有企业复工时间原则上在正月15日之后,具体复工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及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再另行确定。在此期间,任何企业严禁擅自开工生产。各乡镇、园区和执法责任单位要加强巡查管控,严格执法处罚。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