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0/2024-2173712
  • 发布机构:县科技和工信局
  • 生成日期:2024-03-25 10:21:27.0
  • 公开日期:2024-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科技工信局2024年内设机构

来源:县科技工信局 2024-03-2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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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经研究,现就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责和机构编 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1.加强的职责:

  增加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相关职责;增强加快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相关职责。

  2.划入的职责:

  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3.划出的职责:

  将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将能源运行相关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设立股室

  1.军民融合产业股。其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省、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军民融合产业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地方军工、民口配套、军工电子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国防科工局授权,承担全县军工投资项目的过程监管、协助做好验收工作;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县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承担民口配套的有关协作事宜;协助做好军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军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科技成果、国防专利、情报等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全县地方军工、军工电子和民口配套单位的军品生产、科研合同鉴证汇总申报;负责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政策;负责国防科技工业企业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园发展工作;指导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与指导全县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

  2.外国专家管理股。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外国专家来平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平江工作或者定居的相关政策;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

  调整后,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综治稳定办公室”牌子)、经济运行股、军民融合产业股、资源电力管理办公室、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加挂“国防科技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计划成果股(加挂“中小企业股”牌子)、高新技术股(加挂“外国专家管理股”牌子)、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股。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章程设置。

  三、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调整后,核定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

  四、下设事业机构

  1.平江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2.平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挂“平江县联手帮扶产业中心”牌子):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平江县城镇集体工业服务中心(加挂“企业改制办公室”牌子):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平江县电力执法大队: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5.平江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五、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本调整方案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