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122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1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审核

来源:科技局 2013-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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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43062600KJ -QT-00003
事项分类
其他管理事项
事项名称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审核
行使依据
《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创业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  
第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创业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办理主体
平江县科学技术局(法定)
受理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2、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则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4、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5、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至少连续2年按省科技厅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6、在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50家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则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 
7、累计毕业企业在1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如是专业技术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则毕业企业在10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2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8、科技企业孵化器身拥有1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9、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10、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办理所需资料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对照说明;
3. 孵化器 工作总结;
4. 工商企业法人执照与房产证明复印件;
5. 管理人员名单、职务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6. 在孵企业汇总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 毕业企业汇总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 近三年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对照表;
9. 孵化企业成功案例;
10. 在孵企业获得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创业投资支持以及各类荣誉的汇总表及有关文件;
11. 孵化管理文件汇编(包括入驻企业评审、毕业企业认定等管理、考核办法);
12. 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13. 当地政府扶持政策文件;
14. 其他可以证明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孵化能力和工作绩效的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平江县科学技术局
办理地点
平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0730-6261860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表1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30-6261860
在线办理链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www.hnst.gov.cn/

 

附表 1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审核

权力运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