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17-1239871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7-05-05 10:05:07.0
  • 公开日期:2017-05-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补充说明

来源:平江县住建局 2017-05-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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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编 报 补 充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研究制定县城区发展规划、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县村镇规划管理等职能。内设办公室、计财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科技设计股、行政许可办、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站、风景名胜管理办公室、市政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建档案馆。现有干部职工122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90人、退休32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

住建局机关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局机关本级。

三、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4576.02万元,其中:经费拔款729.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0万元,公共财政补助收入376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947.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拨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湘财社指[2016]148文)。

预算总支出457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6.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6万元)。项目支出385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3947.99万元,主要是项目建设支出。其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3762万元,占本年度项目支出的97%,本年度总支出的82%。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6.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16.52万元,是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5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等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库建设及挂牌10万元;

② 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经费10万元;

③ 污水管网维护清淤费50万元;

④ 画桥泵站提升运行经费10万元;

⑤ 非税收入执收成本2.5万元;

⑥ 建筑领域节能材料推广经费15万元;

⑦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76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05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平江县住建局2017年度预算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