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2020-1724885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20-07-14 08:12:21.0
  • 公开日期:2020-07-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3#~7#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平江县住建局 2020-07-14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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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20〕10号

关于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3#~7#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四期(3#~7#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50159.05平方米,由5栋6层的厂房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优化总平面设计,如:建议停车区域靠5#栋西侧增设停车位。

2.根据最新的地形图复核北侧防洪标高。

3.东南侧地下室挡土墙距离用地红线边界较近,如采用回填土放坡,地下室施工前应考虑好该位置的护坡措施。

4.深化雨污排水等综合管线的设计。根据实际水压数据,按规划要求落实排水、管材、管径、井位、坡度等参数的设置。有特种成份的污水需先处理到规定排放标准。

5.厂房预留配电房,作为后期工业工艺用电变配电设备的安装条件;同时景观设计应预留景观照明负荷的接入位置。

6.优化建筑节能专项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