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157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5-2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5-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切实抓好水稻稻瘟病等重大病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农业局 2015-05-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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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技推广中心:

今年5月以来,我县阴雨寡照天气较多,适温高湿,极有利于稻瘟病发生流行;强对流天气频繁,“两迁”害虫大量迁入为害频次大增;对水稻生产构成严重威胁。据县植保站和部分乡(镇)测报监测点,以及大面调查统计,稻瘟病(叶瘟)发生面积占水稻面积17.8%,平均病叶率0.2%,最高病叶率11.5%,特别严重的已出现“座蔸”死苗——三市镇白尔村田家组曾雄保,早稻10多亩,种植品种“T15”,已死苗3亩左右。部分低畦田、漫灌、串灌田有细菌性基腐病发生,出现“枯心”苗,“两迁”害虫已有迁入。为切实抓好当前水稻稻瘟病等重大病虫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病虫发生信息与防控技术宣传,充分发挥专业化防治队伍、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种粮主体防控优势,群防群治。有效控制病虫害危害,降低病虫损失。

2、强化监测预警,实施全面普查,及时掌握发生动态,严格分类指导,采取果断措施,科学防控、绿色防控,密切关注“两迁”害虫,农技部门要及时汇总上报病虫发生情况、防控进度,以及存在问题等信息。

3、落实关键防治措施,分蘖期田间出现急性病斑或发病中心时,实施药剂防治,破口抽穗期施药预防。药剂选用嘧菌酯、枯草芽孢杆菌、吡唑·嘧菌酯、肟菌·戊唑醇、富士一号、高含量三环唑等防治稻瘟病预防与治疗并兼,对于发病较重丘块,一星期内连续用药两次,注意交替用药,避免使用低含量复配制剂,施药时间应抢住无雨天气,注意检查药效。

以上通知请各地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迅速行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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