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1533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12-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12-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局 2015-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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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农函【20153

 

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99号建议的答复

 

魏文章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扶持农田反季种植蔬菜”的9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蔬菜生产发展的关注,对农民发家致富,拓展致富门路的关心。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由于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在生产上受灾害天气影响有可能造成减收或失收,风险大;在销售上受市场调节,价格波动大,很可能劳动力资源成本都难以收回,是一个高危产业。而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对粮食、油料作物有补贴,农业灾害保险也只对粮油涉险。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国家既没有直补,政策性保险也未涉足。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基地的建设主体已完全市场化,政府只是起引导和服务作用。发展大棚蔬菜,大棚设施投入成本大,技术要求高,管理要求严,经济效益风险大。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的意见是:采用“先试后推”的模式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先以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能承担灾害风险、市场风险的村民或市场招商投资主体,或由村民自由组织成立专业种植合作组,小面积试种,待取得成效后再吸引更多农户参股发展为宜。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出建议的答复,可能不能满足您的期待,敬请理解支持。

 

 

平江县农业局

2015 525

 

 

 

 

 

承办单位:平江县农业局

联系电话:0730-6289681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平江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55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