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2017-1224826
  • 发布机构:县扶贫办
  • 生成日期:2017-04-20 15:52:07.0
  • 公开日期:2017-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2017年平江县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2017年平江县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执行计划》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2017-04-2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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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江县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
建设平台 序号 建设项目 投资预算 (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备  注 类别
一、产业发展 1 结对帮扶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735 各乡镇 根据《决定》第22条,由县财政对359个非贫困村14691户,每户安排500元。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2 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 4350 扶贫办、财政局、农商行 2017年计划完成小额信贷4.6亿元,按10%提取风险补偿金共计4600万元,减上年度已划拨250万元。直贷发放计划:直接发放到贫困户3400万元(直贷项目上不封顶,如有需求可持续增加)。分贷统还发放计划:①县城建投标准化厂房建设1.5亿元(10万平方米,多层框架结构,按2000元/㎡计算),②工业园常胜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2.6亿元(25万平方米,框架及钢架各占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计算,均价1200元/㎡),③峰岭菁华1000万元,④白龙园林500万元,⑤梅仙黑山羊基地10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除了给贫困户提供每年6%的利息收入外,厂房租赁费是一笔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给贫困户持续分红,同时还可以给贫困户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3 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 3000 扶贫办、财政局、农商行 2015-2017年三个年度贷款规模6.1亿元,按银行基准利率测算。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4 光伏扶贫 600 发改局 根据《决定》第14条,推进光伏扶贫。60个村每村10万元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5 重点扶贫产业 1100 扶贫办、农业局 林业局、旅游局 亚马逊二期休闲旅游500万元;平江县湘生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山有机茶项目、兰家洞农民专业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各300万元。由省扶贫办管理考核,根据湘扶办〔2016〕70号文件规定,按每个贫困人口2000元申报资金,共带动5500名贫困人口发展产业,贫困人口持帮扶资金入股,项目产生利润后,按股分红,连续分红至少5年。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6 扶贫财银保财政补贴支出 350 财政局、扶贫办 邮政储蓄银行对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放信贷5000万元、中华联合保险对贷款进行风险保险,财政贴息贴保支出,省财政负责风险化解,县财政贴息贴保80%,剩余20%由受益人负责。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7 特惠保(特色农业保险)财政支出 200 农业局、财政局 省财政厅、省农委明文规定应落实的项目,每个县最少2个项目。(重点以油茶为主)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一、产业发展 8 特色农业扶贫产业示范村 900 农业局、林业局 畜牧水产局 根据《决定》第3条,支持发展45个特色农业扶贫产业示范村(农业20个、林业15个、畜牧10个),按每村20万元标准安排资金。具体到村金额根据合作社联系建档立卡贫困人数而定(由相关单位提供实施方案)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9 生态旅游扶贫产业示范村 500 旅游局、扶贫办 根据《决定》第3条,按每个贫困村100万元标准支持发展5个生态旅游扶贫产业示范村(2016年全县遴选初定10个村,择优选择其中5个条件具备的村作为示范村),示范村引进企业自身投入应符合标准,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支持。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10 金融扶贫站 44 人民银行 根据《决定》第10条,支持88个村(人民银行提供实施方案)金融扶贫站建设。(扶持标准:每村0.5万元)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11 电商扶贫站 50 商务粮食局 根据《决定》第13条,支持50个村电商扶贫站(商务粮食局提供实施方案)建设。(扶持标准:每村1万元)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12 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1000 林业、旅发委、农业、扶贫、财政 县长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山润茶油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基地建设3000万元。以油茶低改为重点,实现集中连片,进行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种养一体化,发展林下经济,计划分三年实施,每年支持1000万(林业局提供详细方案)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小计   12829      
二、基础建设 13 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380 文广新局 2017年38个拟退出贫困村文化综合建设,每村配套10万元。(文广新局提供详细方案)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14 贫困村交通建设 7110 交通运输局、扶贫办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①重点扶持60个贫困村交通设施建设(含村组公路、安保设施、危桥改造),按每村80万估算;②扶持2016年已出列村、2018年拟出列非重点村(共77个村),按每村30万元作估算。由交通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逐村勘测核准,制订到村项目计划。依据交通部门到村项目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村,不足部分在2018年再作安排。(交通运输局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二、基础建设 15 贫困村安全饮水 4740 水务局、扶贫办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60个村新建项目(每村60万元共3600万元)、 22个去年脱贫出列村尾欠项目440万元、贫困村学校安全饮水700万元(县长现场办公会明确水务局200万元、财政局500万元),以水务局到村计划为准。(水务局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16 农村低压电网改造 169 供电公司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农村电网建设,县财政进行奖补。(供电公司提供实施方案)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17 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办 根据《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按实际整合进入专户的资金数额拨付高标办实施。 高标建设试点县项目
18 贫困村村村响 100 电视台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村村响设施建设。(电视台提供实施方案)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19 贫困村互联网接通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5条,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使用整合资金)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20 易地搬迁基础建设补贴 3000 易地搬迁指挥部 由易地搬迁指挥部提供实施方案  
21 贫困村万方以上山塘维修和降型水库处险 3132.02 水务局 贫困村万方以上山塘维修和降型水库处险(水务局提供实施方案)  
22 大面村贫困人口基础建设项目 900 财政局 根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用于非贫困村覆盖贫困人口的基础设施建设。  
小计   19531      
三、社会保障 23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支付 800 易地搬迁指挥部 根据《贫困人口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6条,科学推进安居扶贫。由县财政负担的贴息部分(不含由县财政垫付的中央、省财政返还部分)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24 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3000 住建局 根据《决定》第6条,科学推进安居扶贫。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危房户、无房户分散安置改造1000户,每户3万元。(住建局提供实施方案)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三、社会保障 25 “六看一听”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885 扶贫办、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贫困人口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9条,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5.9万名“六看一听”对象参保自付部分(每人每年150元)由财政补贴。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26 贫困家庭教育助学和大病医疗救助 5000 扶贫办、卫计局、教体局 根据《贫困人口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7条和第9条,对全县因学致贫和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开展教育助学和大病救助,由村、乡初审,报县相关单位审核后,予以救助。 贫困退出必验项目
27 残疾人康复项目 200 残联 根据《贫困村退出认定标准》及《决定》第9条,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共有残疾人7147人需要提供轮椅、坐便器、淋浴椅、手杖、拐杖、假肢、盲杖、助视器、助听器、精神病免费服药、康复训练、白内障手术等(由县残联提供实施方案)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28 特惠保(综合保障保险)财政支出 354 扶贫办、财政局 人社局 对“六看一听”对象(5.9万人,每人60元)进行综合保障保险。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29 县级财政预算配套安排扶贫资金 1234.8 财政局 金融产业补偿100万、组织贫困村支部书记培训考核68万、建整扶贫10万、扶贫办精准扶贫工作经费70万、脱贫攻坚巡查督查考核30万、全县易地搬迁项目规划及申报30万、农业局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编制36.8万、发改局光伏扶贫规划编制20万、卫计局中国初级保健基金会卫生发展精准扶贫项目设备捐赠配套500万、“大爱平江”扶贫助困370万。  
小计   11473.8      
四、教育培训 30 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就业保障 100 人社局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人社厅验收考核。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31 贫困家庭职业学历教育 240 扶贫办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验收考核。800人每人3000元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32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130 扶贫办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验收考核。327人每人4000元。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四、教育培训 33 精准扶贫对象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 60 扶贫办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验收考核。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34 贫困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100 农业局 脱贫攻坚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由省农委验收考核。 先进县创建验收项目
小计   630      
五、生态保护 35 黄金河湿地周边贫困村生态保护建设 792 林业局 根据《决定》第12条,全力推进贫困村生态扶贫。(林业局提供实施方案)  
36 生态环境保护员补贴 7000 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畜牧水产局、扶贫办、公路局 全县计划安排1万户未脱贫的贫困劳动力为生态保护员(主要从事护洁、护林、护路、护水、护渔、护鸟、护兽、护土、护气、护矿),每人每年补贴7000元。由林业、环保、财政等部门按照“十定”(定范围、定对象、定职责、定程序、定标准、定网格、定工时、定考核、定奖惩、定退出)的要求制订实施细则。(附建议方案)  
37 两个重点水源保护区贫困村污染治理 300 环保局 根据《决定》第12条,全力推进生态扶贫。黄金洞(大黄村、石堰村、茶塅村)、建设村、桃花村、白花村、东源村、天和村、优良村、淡江村两个库区周边面源治理的10个贫困村每村安排30万元。  
小计   8092      
合计 52556
分管领导: 复核人: 制表人:
(分管副县长) (财政) (扶贫办)

附件:1.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xls

    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执行计划(明细表).xls


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