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2019-1639330
  •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19-12-16 23:41:21.0
  • 公开日期:2019-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申报评选首批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12-1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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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岳教体发〔2019〕6号)要求,决定开展首批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申报评选工作,以建立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目录,供全市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岳阳市范围内凡符合《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申报条件设置的,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级基地和营地。

二、申报类别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三、申报程序

1.自评申报(2019年12月13日-12月22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源单位,可向所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上报相关材料。

2.县市区推荐(2019年12月23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本地发改、旅游部门对申报创建基地(营地)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优秀者向市教育体育局推荐。

3.市级复核(2020年1月2日-1月7日)。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基地(营地)进行资格复查,并就申报单位资质及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分,综合复查优秀者列入考察评估名单。

4.现场踏勘(2020年1月8日-1月15日)。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组织专家团对列入考察评估名单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评估,主要考核申报单位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场馆设备、食宿条件、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等内容,并对基地(营地)予以综合考核评分,考核优秀者列入集中陈述名单。

5.集中陈述(2020年1月中下旬)。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组织专家团对列入集中陈述名单的申报单位组织集中陈述,集中陈述时间5—8分钟,由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或研学部门负责人就基地(营地)申报创建工作进行集中陈述(可利用PPT进行辅助陈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结果公示(2020年2月上旬)。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根据专家团资格审查、考察评估、集中陈述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我市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进入推荐目录。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表(见附件2);

2.资质证照正本、副本(含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基地(营地)概况(书面材料结合视频介绍);

4.课程体系;

5.研学指导老师资料;

6.各项安全保障条件;

7.收费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

8.基地承接大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团队经验(典型案例);营地承接大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团队经验(典型案例);

9.主要荣誉;

10.研学实践教育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报送要求

1.书面申报材料准备一式三份,需按“申报资料”顺序胶印装订,原件按同顺序装袋待核;视频材料用U盘拷贝,时长不超过5分钟。

2.申报材料于12月22日之前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3.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推荐材料(各单位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于12月3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体育局601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文本同步报送至工作邮箱:yysjjk@163.com。联系人:廖薇,电话:0730—8805675,15073019116。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取得相应资质的,一经查实即永久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2.对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3.凡列入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目录的基地(营地)方可推荐申报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附件1: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岳阳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表.docx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