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21/2019-1631034
  • 发布机构:县检测中心
  • 生成日期:2019-04-24 08:14:19.0
  • 公开日期:2019-04-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19年平江县食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平检测发〔2019〕4号)

来源:县检验检测中心 2019-04-2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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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湖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中心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季节性等特点,特制定平江县食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2019年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责任,确保我县食品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 、工作内容

(一)监督抽检

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生产的“糕点、豆制品、肉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6个类别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监督检验项目依照“湖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中规定进行分类检验。

三 、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按照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下达计划表进行样品采集,抽检场所为计划中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成品库房。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做好样品交换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二)抽样人员

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按照“抽检分离”的原则,中心确定黄河、喻峰、兰琼、潘细桃、吴繁荣5人为抽样人员,其中黄河、喻峰确定为抽样负责人。

(三)抽检步骤

本年度食品监督抽检实行食品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覆盖共591批次产品,按照“分时段、分区域”进行,具体抽样步骤:

1、4月:15批次,区域:南江镇;

2、5月:100批次,区域:向家镇、伍市镇、平江工业园、园艺示范中心、瓮江镇、寺前工业园、三阳乡;

3、6月:100批次,区域:城关镇、加义镇;

4、7月:100批次,区域:安定镇、福寿山镇;

5、8月:100批次,区域:三市镇、岑川镇、余坪镇;

6、9月:100批次,区域:长寿镇、龙门镇、梅仙镇;

7、10月:76批次,区域:童市镇、虹桥镇、石牛寨镇、板江乡、三墩乡、大洲乡。

四 、抽样要求

(一)抽样前准备

抽样人员须按要求进行培训、充分了解采样目的和熟练掌握抽样程序,并做好相关抽样文书、工具、容器等准备工作,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

(二)样品采集

采样时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样单位的其他任何费用。采样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等记录,并将样品现场封存,粘贴封签,及时送达检验室进行检验。

五、检验要求

(一)检验人员要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二)检验人员自收到检验样品后确保7个工作日完成分工项目的检验。

六、数据报送

食品监督检验按规定时间完成后,数据经审核人复核确认后,由专人(喻峰)负责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七、工作纪律

抽样、检验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不处置、延迟处置不合格抽样报告。

平江县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