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547/2020-1733826
  • 发布机构:县医保局
  • 生成日期:2020-08-11 16:12:14.0
  • 公开日期:2020-08-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人员定岗定职方案

来源: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0-08-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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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办发〔2019〕123号《关于印发〈平江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平江县医疗保障局人员定岗定职方案,具体如下:

一、局班子成员分工安排

熊昭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童艺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信息、征缴、

        医保扶贫、价格招采工作

        联系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

        标采购股

仇劲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机关、财务法规、政工人事

        基金监管、驻村帮扶工作

        联系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

        基金监管股、医疗保障稽核检查中心

二、内设机构人员定岗定职

(一)办公室

人员:汤凌云(主持办公室工作)、刘礼平、朱志坚、吴玉林、郑平君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接待、调研、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物资采购、后勤保障、印章管理及相关合作交流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人员:黄霞(股长)、张琳、李卫国、王联雄、杨艾辉、周芳、肖涵

工作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局系统各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人员:陈辉玉(股长)

工作职责:协助上级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承担政策咨询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及事务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待遇保障股

人员:喻漂(股长)、方伟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药服务管理股

人员:邹仲华(股长)、郝意

工作职责:执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人员:罗文芝(股长)

工作职责: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金监管股

人员:李卫星(股长)、易帅先(副股长)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政工人事股

人员:潘平源(股长)

工作职责:负责人事、退休人员管理、作风建设及相关创建、达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设机构人员定岗定职

(一)平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人员:钟伟格(主持中心工作)、余细怀(副主任)、汤凌云(副主任)、周迪(副主任)

办公室:刘礼平(主任)

城乡医疗救助股:罗艰艰(股长)、李迢迢

城乡居民医保股:洪亮(股长)

县内审核股:湛托龙(股长)、李群慧、黄健美

县外医药费用审核股:李胡明(股长)、郑兴

特殊门诊股:彭丽娟(股长)、戴随丽

门诊统筹股:李模强(股长)、胡维

职工征缴股:徐璀(股长)

“一站式”结算股:周迪(兼股长)

工作职责:负责医保基金征缴、基金审批支付、离休干部门诊费用划拨审核、特殊门诊基金补偿审核、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基金补偿审核、县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审查审核,城乡医疗救助、异地联网结算、“一站式”结算、医保扶贫、意外伤害、大病保险基金审核,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江县医疗保障稽核检查中心

人员:胡岳庆(主任)、彭鞭南(副主任)、余想燕(副主任)、钟泓

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督促做好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江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人员:何跳军(主任)

工作职责: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和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建设全省医保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平台;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内部局域网络系统和县区网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网络、社区网络等以及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日常运行使用、管理和维护;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人员安排

(一)协助工作

钟伟琳:协助仇劲松同志工作

邱卫中:协助童艺珍同志工作

吴俐平:负责党群、党建工作、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工作

(二)工会

仇劲松(主席)、易帅先(常务副主席)、湛托龙(副主席) 、张琳(经审主任)、胡维(女工主任)、黄霞(经审委员)、吴俐平(经审委员)

(三)机关支部

吴俐平(书记)、李模强(副书记)、李胡明(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