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部署,我县自9月20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针对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它们的分支机构。对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企业不再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五证”是指“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改革实施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核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真正实现“一次申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企业在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换发营业执照时,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原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收缴、存档。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企业营业执照的样式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同。2018 年 1 月 1 日前,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18 年 1 月 1 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利于简化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缩短办事时限,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确保此项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改革的文件、通知,强化改革的宣传力度。利用登记窗口直接面对企业的优势,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