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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决定

来源:县委宣传部 日期:2014-12-15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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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关于重启华电平江

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决定

——2014年12月11日平江县人民

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

    12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情况。
    会议认为,自2013年5月6日我县与中国华电集团湖南分公司签订《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以来,项目建设各项业务性前期工作初期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9月18日至21日,我县发生了少部分群众上街非法集会游行反对火电项目落户平江的事件,在县内外、国内外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鉴于当时的事态和形势,为确保社会稳定、避免社会动荡和社会撕裂,县政府作出了“在全县干部群众没有形成共识的前提下,停止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的决定。本次常务会议对此进行深刻检讨,认为责任主要是县政府没有把关于火电项目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决策程序不够严密,未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信息不够公开,未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规划、设计、环评等情况,让部分群众在不知实情中产生了误解;宣传不够到位,未及时引导群众了解和认识现代火电技术,未及时提供公众咨询渠道,导致部分群众对火电项目产生了偏见。
    会议认为,“火电事件”之后,县五大家班子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道认真反思,广大干部群众纷纷实地考察,理性探讨,科学宣传,逐步形成了新的共识,即:火电项目是有利于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是促进发展经济与保护好青山绿水二者可以兼得的好项目。
    (1)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更加重视环保工作。这一发展大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刚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法律法规,全县大多数干部群众已基本悉知并广泛拥护支持。
    (2)华电平江火电项目设计建设标准采用了现代最先进的燃煤发电技术;县委、县政府已作出建立火电项目环保监察、社会监督机制等工作安排;华电湖南分公司作出了相关环保承诺,等等。这一系列内容具体、切实可行的确保火电项目落户我县后环保监管到位的措施,全县大多数干部群众已总体上认可,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许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
    会议决定,撤销今年9月19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停止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告》,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
    会议认为,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是顺应社会共识的务实决策、是尊重现代火电科技事实和我县经济发展客观现实的科学决策。县政府将尽快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对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这一决策的意见,再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平江“火电事件”的深刻教训,以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为契机,在全力加快火电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以及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时,着重开展好县委统一部署的“来年干什么——走基层、听民声”走访调研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政策法律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安排的宣传解释工作,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共识;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政府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认真整改提高。
    会议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倍加珍惜当前对火电项目形成新共识后团结务实、和谐向上的好局面,共同努力推进我县科学发展,早日实现富民强县目标。一是要向全社会更好展示平江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齐心协力谋求科学发展的风貌、决心、干劲,争取中央、省、市和社会各界更大的支持、更多的关心,争取火电项目早日落地、早日造福平江人民。二是要更加重视环保工作,切实加大环保投入,坚决整治环保违法行为,确保实现2015年创建全省生态县、2018年创建全国生态县的目标。要将全县众多生态旅游资源作为展示平江形象、助推平江发展的金名片来打造,努力将生态旅游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三是要全力争取福寿山抽水蓄能电站、平益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要以天岳新区开发建设作为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主战场,全力打造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