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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利剑”百日行动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林业局 日期:2015-09-15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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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小组在农贸市场巡查
森林公安民警放生收缴的野生动物
 
        9月15日,平江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工商局分两个行动小组,对县城区农贸市场以及宾馆、酒楼、饭店,联合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清查执法行动。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我县从8月中旬开始利用100天的时间,启动了以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利剑”百日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目标,对辖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全面清查了宾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场所,对非法猎杀、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多次打击。

        截止目前,专项行动小组共检查宾馆、酒店、餐馆、集贸市场90余家,收缴非法猎捕贩卖的蛇、野生石蛙、野生青蛙等250余只(条),收缴野猪肉、麂肉等100多公斤。目前,森林公安民警已将收缴的活体野生动物放生,对死体进行了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