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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证办理、公职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下放到乡镇

来源:计生局 日期:2015-04-08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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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简化办证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结合实际,从2015年3月13日起,将再生育证审批办理、公职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下放到乡镇,以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审批。
    再生育证就是按照规定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要办理的证件。想申请办理生育证的夫妇向单位或村(居)申请,提交《再生育证办理申请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再生育条件的,乡镇应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乡镇自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婚育情况和出具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公示,5日内无群众举报或异议的到县计生局政策法规股打证,再签发生育证。 
    据悉,从下放审批权开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对各乡镇审批行为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督促检查通过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报告或者现场检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