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县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动员全县上下高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推进生态创建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课。他以《生态文明与区域发展为题》,从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时代背景、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生态文明重在践行等方面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作了透彻分析与阐述。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黄伟雄就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主题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基础、正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问题、抢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机遇,将平江的生态优势转化为支撑县域发展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优势,提升平江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
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众志成城打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攻坚战、持久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争取2015年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第二步是争取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夺牌。围绕这一目标,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部署了“十大专项行动”即节能减排、生态经济、绿色县城、洁净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森林平江、绿色殡葬、绿色创建行动,并分年度明确了具体任务,分解了工作责任。全县上下要通力协作、攻坚克难,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把生态乡镇创建作为关键抓手,二要把环保基础设施作为主攻难点,三要把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作为治本之策,四要把生态经济作为发展特色,五要把生态文化和制度建设作为创建基础。
报告指出,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信度、满意度。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当好环保卫士、各企业主体要尽好社会责任、广大群众要当好主力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形成主动履职的工作定力,按照新《环保法》要求明确法定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新出台的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形成高压严打的工作态势。要让干部学法守法成为新常态,要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到实处,要让监管执法档案成为紧箍咒,要让重典治污、铁腕执法形成威慑力,要让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成为透明墙;要强化问题意识,努力形成精准解难的工作体系;强化长效意识,努力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共同建设天更蓝、地更绿、山更青、水更秀、空气更新鲜、环境更宜居的美丽平江,共同谱写“绿富双赢”的华美篇章。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镇江在会上宣读了《关于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县环保局负责人通报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南江镇政府、黄金洞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上,县政协主席洪志凡、县人大主任黎耀辉分别发言。洪志凡表示,县政协坚定不移地拥护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将积极投身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去。同时提议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工作,促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
黎耀辉表示,本次环境保护大会足以体现县委县政府坚定践行绿富双赢的战略举措,足以表明县委县政府重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长远目光和坚定决心,县人大坚决拥护和支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任务。
县委书记汪涛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大会的召开,是为了表明县委县政府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传递抓生态、抓环保就是促发展、增后劲、惠民生的战略选择,达成全县上下在抓环保工作中增强共识、凝聚合力、形成浓厚氛围,全力推动平江在绿富双赢的道路上越走越好。汪涛强调,要有敬畏的心态,敬畏自然、敬畏法律,保护好生态,为当前发展增添活力。要有系统的思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作,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必须全面考量、整体设计,坚持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巩固生态优势,坚持植树造林,加大生态整治工作。二要严格监管执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推进绿富双赢,用科学、理性、辩证的态度来看待生态保护和加快发展的关系,把保护生态和加快发展的文章做好,实现山清水秀、民富县强。三要有全社会的自觉,要加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涵养教育,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四要有务实的行动,创建国家生态县还任重道远,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能动,严格督查问责,确保国家生态县创建成功,确保平江绿水常流、青山常在、空气常新。
县五大家在职在家领导,法检两长,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县人大委办主任,县政协秘书长、委办主任,县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的行政执法、行政监察负责人,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和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乡镇长,分管环保和农村环境整治的负责人,乡镇环保站站长、国土所所长、规划建设站站长、农业站站长、学区主任,城关镇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环保社团组织志愿者和负责人,所有规模企业、环保风险企业、规模养殖企业的法人和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