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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廉租房租金标准出台

来源:电视台 日期:2012-12-24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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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县物价局和县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我县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

    通知指出,经过测算和多方听取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我县城关地区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2元,乡镇为每平方米每月1.1元。租金均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楼层不同略有差别。

    通知还要求,因住户收入情况变化而不符合租住标准的,应及时收回廉租房;因故不能收回的,按商品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