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县长王洪斌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平江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私人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平江县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平江县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平江县农民建房管理试行办法》。
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是县政府对前五年工作的全面总结和对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部署,是县政府向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的工作汇报和工作承诺。会议强调,要准确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委精神,在前段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细致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组稿工作。总结成绩要全面、客观,工作目标既要振奋人心,又要切合实际,更要顺应民心。
会议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要求在听取会议审议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县直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向县人大会报告。
会议指出,出台《平江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私人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县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土地征收市场,有利于促进土地征收工作公平公正。
会议原则通过《规定》,并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要求有关单位要尽快结合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定》后按程序发文。会议强调,文件印发后,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进行宣传,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动土地征收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平江县旧城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平江县农民建房管理试行办法》、《平江县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修改完善文本,按有关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