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总额621万元,在全市排名首位。到目前为止,价格调节基金已征收入库160万元,同比增长20%。
今年以来,为强化基金征收,县物价局牵头组织在政策、领导、人员和征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具体有以下六方面措施:一是按照省市政府政策要求,结合平江实际情况,重新修正了基金征收项目和标准,出台了平政发[2013]1号文件。二是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三是增加了征收人员,充实了征收力量。四是加强了部门协调,与各有关代征和被征单位签订好了责任状。五是严格了征收制度,所有征收项目标准一律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六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基金征收政策宣传,确保应征尽征、基金征收入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