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县长王洪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建设项目联合审批(验收)统一收费方案》调整,审议《平江县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平江县“推新禁实”实施方案》、《平江县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意见》。
一、关于《建设项目联合审批(验收)统一收费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按上级政策调整建设项目联合审批(验收)统一收费,主要包括:价格调节基金由原来的2元/m2调整为4元/m2,征收对象由建设方调整为施工方;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调增0.2元/m2;建设项目统一收费标准调增2元/m2,同时将城市绿化补偿费纳入统一收费范围,私人建房收费3元/m2;取消抗震设防要求确认费。会议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后由县政府按程序发文。一是区别对待学校、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用房等公共事业建设项目和拆迁安置户建房等建设项目。二是区别对待县城规划区红线范围内的核心区和非核心区建设项目,区别对待国有土地私人建房和集体土地农民建房。三是与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关的项目收费标准,根据市场价格异动情况,每年修订一次。四是对违反城市建设规划且依法可以补办手续、不强制拆除的建设项目,要探索建立审批(验收)收费机制。
会议强调,房产、物价等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调增部分转嫁给消费者。
二、关于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提出的“12345”招商引资工程总体目标,按照《平江县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选择的招商引资。要做到全县一盘棋,招商项目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确保项目快速落地、快速开工、快速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的同时,大力度大范围开展招商引资,明确产业链招商重点区域和项目落地园区,以精确招商和高效招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关于“推新禁实”工作
会议认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禁止生产使用粘土实心砖,有利于切实保护耕地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各地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县政府制定的3年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场的具体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按时完成。
会议要求,要做到“禁实”与“推新”并举,有关部门对新建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新型墙材的生产经营。要在加快推广新型墙材的过程中,从建筑设计环节打开新型墙材的应用“通道”,制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对于实施关闭的砖瓦窑场,要提前对砖瓦窑场生产企业发出关闭告示,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四、关于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的管理,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会议强调,《平江县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工程项目管理意见》印发后,全县所有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归口工信局信息化办公室管理。今后凡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在报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前,必须报县信息化办公室审查。凡未经县信息化办审查的工程项目,不予立项,不安排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