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通过争取多方支持、加强协审机构监管、严控工程变更等措施,促进了项目评审质量和财政资金绩效的同步提升。投资评审从2007年启动以来,累计审查项目2510个,累计审查金额53.17亿元,净审减4.74亿元,平均审减率为8.9%。
加强协调配合争支持。县财政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发改、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联合制定了《平江县财政性基本建设工程预(结)决算审查管理办法》、《平江县重点项目评审和预(结)决算审查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为评审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技术支持。协调争取投资评审与主管部门工作的有效对接,比如:针对教育基建项目多、规模偏小、审查量大的实际情况,确定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教育局内审机构初审、评审中心复审认定的模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引入竟争机制促规范。针对委托评审机构随意性较大、程序欠规范的问题,通过政府采购向社会公开选聘三家公司作为协审机构。为增强协审机构的责任意识,制定了《平江县财政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审查委托协审定点服务商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协审单位规范评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评审质量。
严格审查把关提质量。一方面,项目评审从严从实。坚持“不为增、不为减、只为实”的评审原则,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定额取费、高估冒算的项目,坚决调整建设方案、核减投资;对项目设计中漏缺部分,实事求是给予充分考虑,使审查质量得到提高。比如:某国道平江段拓宽改造工程,预算编制套用了市政工程建设定额,评审人员审查认定应当套用道路建设工程定额,最终从3338万元送审额中挤出了721万元的水份。另一方面,工程变更从严控制。为了防止少数项目随意增减建设内容、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下发《关于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变更实行圈定范围、备案审批、分类管理、联合把关、明确权限。县财政、定额站定期对县内市场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查,及时公布建筑材料价格表,使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
规范预算编制控源头。在全面推行“初审、评审、复审”三审制的基础上,着力规范预算编制行为,下发《关于规范平江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编制行为的通知》,对编制质量差的单位和造价人员实行禁入限制,提醒相关建设单位不要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减少了一些不规范、有风险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