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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十年”:收费项目不断“瘦身” 调控能力明显提高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4-05-12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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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的第10个年头。5月8日,在全省《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平江分会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豪杰作了讲话,县政府办、县人大财经工委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2004年以来,我县财政非税部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落实“收支两条线”为核心,突出依法征收、以票控收、应收尽收,有力促进了非税收入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全县累计取消和停征收费(基金)项目91个,减轻社会负担460多万元;非税收入由2004年的2.3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1.2亿元,年均增长 19.2%,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平衡财政收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豪杰强调,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努力提升非税收入质量水平。一要消除认识误区,摆正非税收入工作位置。牢固树立“税收与非税并重”的思想,继续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收费公示、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管办法,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执收考核,坚决防止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二要完善征管体制,提高非税收入质量效益。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方案,科学合理界定非税收入成本,充分调动执收单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界定非税收入范围,坚决落实简政放权措施,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所形成的其它非税收入,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收缴。三要创新管理方法,推进非税收入安全高效。关键是要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方式,对收入数额较大、来源稳定、伴随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全部统一纳入县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征收;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源(资产)使用(占用)费的征收管理,着重加大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矿产资源收益、媒体广告经营权及户外广告收入以及城区停车泊位经营权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紧紧依靠新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台,确保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判罚分离”;切实规范社会组织收费管理,切实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