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我县召开项目库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发布《平江县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县项目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豪杰参加会议。
为加强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力度,提高招商引资效率,我县正式建立项目库,为全县项目建设提供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入库项目包括意向项目、备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范围囊括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层面。
项目库建成后,为确保发挥实效,县发改局将于每年12月从项目库中提取全县次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提供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议名单,提请县政府研究。凡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向上申报争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