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在“同步小康”创建过程中,坚持把“三个不能代替”、“三个核心指标”和达到“两个90%”作为同步小康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制定了6大项25个指标的全面小康监测体系,通过对这套体系指标的监测和考评,努力推进小康建设。
“三个不能代替”,就是坚持以县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不能以全省的总体水平代替各县建成小康;坚持多数城乡家庭达到全面小康的收入和生活标准,不能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坚持多数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实际成果,不能简单以指标数值代替群众直观感受。
“三个核心指标”就是以县为单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美元。
“两个90%”就是到2020年有90%以上的县建成小康社会,全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去年,我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了69%,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保持这个速度,在2020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可以超过90%。
贵州全省的市、州以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县、市、区以村或社区为单位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市县均结合实际出台统计监测方案和计算方法,形成“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机制。
同时,全省拿出2000多个财政全额预算编制支持统计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建立一个统计站,配备事业编制的专职统计员、收入调查员各一名,实现全省乡镇、居委会统计调查检测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