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实际形成两个7天“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5个3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
会议决定,上述法规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五一黄金周将取消
工作满1年可带薪休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