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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长假取消带薪休假通过

来源:岳阳晚报 日期:2007-12-19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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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实际形成两个7天“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53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

    会议决定,上述法规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五一黄金周将取消

    11 9 ,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问卷调查”。根据该方案,调整后,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此外,方案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方案实施后,将实际形成两个7天的“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53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

工作满1年可带薪休5

    11 5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实行带薪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10天;满20年的为15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