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在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顺利实现,根据《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考评内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坚持全民共建、创建为民的基本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举全县之力,聚万众之心,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入点,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防范违法犯罪能力、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以铸造诚信经营为重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手段,改善社会风气、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发展市场经济,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地方特色文化,努力构建城市文化新格局,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凝聚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力量,进一步形成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五)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生活环境,健全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团结和谐的生活环境。
(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生态旅游大县,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建设环境优美、经济持续繁荣、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七)浓厚热烈的创建环境。要广泛动员,强化机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热烈的创建环境。
三、创建重点
(一)硬件建设
1、重点工程的建设和改造。抓好县城新引水工程、平江大道、百花大道和金窝大桥的建设,沿江风光带续建,新汽车站续建完善,平江起义纪念馆的建设,平江起义旧址修复,彭德怀铜像广场和休闲广场的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天岳大道和东兴大道的改造美化,西街、北街、东街改造,石碧潭大桥和平江大桥的改造美化,所有县城人行道、机动车道的改造建设和碧潭大桥至启明宾馆严管街的建设。
2、组织周末义务公益活动。每周六定为“义务创建日”,按照创建活动的整体部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周末义务公益活动,着力开展“四清”:即“牛皮癣”清除、环境卫生清扫、违章占道清障、门前门内清理。
3、开展五项整治活动。(1)卫生秩序整治。重点抓好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2)经营秩序整治。以“进店经营、划行归市”为原则,重点抓好商贸秩序和广告秩序整治。(3)交通秩序整治。以“文明交通工程”和“畅通工程”为目标,重点抓好交通秩序整治。(4)治安秩序整治。以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抓好社会治安秩序的整治。(5)文化市场整治。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依法整治文化市场。
(二)软件建设
1、开办市民大课堂。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直各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办“市民大课堂”,要以《市民读本》为基础教材,以“四德”教育、“八荣八耻”教育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聘请省、市专家对城乡居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倡导文明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风尚。
2、认真组织平江起义8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和承办好平江起义80周年纪念活动暨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着力宣传好平江的“红”色资源。
3、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即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家庭。
4、开展评比表彰四“十佳”活动。即十佳关心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先进单位、十佳文明窗口单位、十佳文明经营户、十佳文明出租车司机。
5、重点抓好婚丧中文明节俭行为的规范、引导工作。由文明办牵头印发文明新风倡仪书,制定新婚青年承诺书和相关单位责任书,由宣传部与团县委、妇联组织大型集体婚礼。倡导文明节俭,禁止耍喜打孝,反对低级趣味、奢侈浪费的行为。
四、责任分解
(一)普遍责任
1、组织制度建设。县直各单位文明创建机构健全,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创建工作,有副职分管,专人负责。文明创建有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活动总结。
2、文明创建活动。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标兵及文化、体育等活动;二是配合县文明办开展好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二是收集近二年来本单位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和典型经验在省、部级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专项责任
人武部
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人大办
负责各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考评。
县纪委
1、要经常化、制度化抓党风廉政建设。
2、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法行为坚决惩处。
3、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大于90%。行业风气满意度大于85%。
4、全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县委办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负责县委主要领导议创建工作会议的记录,协助县委领导的协调、组织工作,研究、部署、动员创建文明县城的工作。
县委督查室
1、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2、负责收集获得国际、国家、省部委的荣誉称号
政府办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县政务中心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并做好验收考察组实地考察的准备。
2、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大于90%。
组织部
1、有计划地开展干部教育和理论学习,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3、党政班子成员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4、群众对党政机关满意度大于90%。
宣传部
1、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宣传。
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党政干部要熟记内容,知晓率达80%以上。
3、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牵头工作。
政法委
设有见义勇为机构、基金,有为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和权益保护等活动。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率大于90%。群众安全感大于85%。
党校
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妇联
妇女维权机构齐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
编委办
文明办有单列的行政编制,人员落实,职级明确。
统计局
1、人均GDP和人均GDP增长率的数据和报表等基本资料齐全。
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和报表资料齐全。
教育局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并有实施方案、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六个一”的道德实践活动:
①一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
②一次祭扫烈士陵园活动。
③一场文艺汇演。
④一场演讲比赛。
⑤看好一场爱国主义教育电影。
⑥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
2、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3、经常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整治。
4、在学校管理方面要做到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并定期对中小学校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正常入学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学生课业负担。
卫生局
1、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健全。
2、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覆盖面大于80%,做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疾病预防与控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文明在医院”活动。
信访局
1、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2、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规范化管理和措施。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计生工作保持全省一类型。
2、有在创建省计生工作先进县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城务工人员有保障,有教育制度。
2、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达65%以上,社会保险金征缴率达90%以上。
3、有提高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提高社会保险金征缴率和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突出未成年的保护,制止使用童工等)所采取的措施。
民政局
1、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专门的慈善捐助机构。
2、做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做好孤、残、流浪儿童等未成年人的救助和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高于本省同类城市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4、做好基层民主建设工作,指导社区的民主建设使之积极健康发展。
环保局
1、做好全县废弃物处理、控制环境污染等工作,确保全县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2、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大于85%;环境噪音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5%;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9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大于90%,公众对城市环保满意率大于70%。
城关镇政府
重点是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做到:
1、有开展文明创建的意见、方案、考核细则及表彰评比的通报等。
2、做好群众教育工作,包括科普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进城农民的教育,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80%。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3、抓好基层民主管理,包括居委会选举、民主理财、政务公开。
4、开展文明经营户、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街道等评比创建活动。
5、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如荣辱观、公民道德、文明创建等。
6、每个社区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活动场所,有图书阅览室和市民学校,经常开展各种社区文化活动。
7、重点整治脏、乱、差等现象。无乱搭乱建、乱张贴、乱堆放的现象。
文化局
1、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有计划、有方案。
2、在城关地区组织开展一至两次群众性大型文艺活动,编导好文明创建专题晚会。
3、加强对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的优质服务管理。
4、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的常年管理和专项整治。
5、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整治,取缔非法出版物及其销售机构。
6、组织文艺节目到机关、社区、学校、市场巡回演出。
体育局
1、加强对体育健身场地的管理和美化,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3(平方米)。
2、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一到两次。加强和指导城关地区中小学校的体育活动和体育器材市场的管理。
广电局
1、净化电视荧屏。
2、加大文明创建和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
3、创办好《文明平江》专栏。
科协、科技局
1、在新闻媒体上有科普宣传栏目、节目。
2、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普设施。
3、建立科普志愿者组织。
4、全年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5、对社区的科普教育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
建设局
1、编制城市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的投入力度。机动车道路面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无损坏占用现象。道路、护栏等设施完好。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在9平方米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50%。
3、加强对公共场所广告、公益广告、招牌的管理,拆除违章搭建、无证摊点。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顾客现象。无跨门经营现象,门前“六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4、开展“文明出租车”、公交车竞赛活动,评比表彰文明出租车司机。
5、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
财政局
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经费,要求地方财政对文明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并逐年增长,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交通局
1、县城交通公共图形标志完好,交通站点管理规范。
2、公共汽车站,长途汽车站要做好优质、文明、安全服务和“文明窗口”工作。
3、组织开展“文明在车厢”评比竞赛活动。
公安局
1、开展扫除黄赌毒和除黑打恶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县无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无“法轮功”与邪教组织,无黑恶势力。
2、公共安全保险达到以下要求: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重要场所装有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有社区民警值班室和值班制度。
3、群众安全满意程度达85%以上。
4、建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机构。
工业局
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司法局
开展普法工作,要求:
1、法制教育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对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有安排、有考核。
3、全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要高于80%。
4、法律援助机构健全。
工商局
1、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2、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十佳文明经营户”的评比活动。
3、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药监局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关工委
负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组织开展“十佳关心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表彰。
老干局
负责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质监局
1、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2、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安监局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管理工作,确保全县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水利局
对供水单位管理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房产局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
残联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绿化委
人均公共绿地在8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
优化办
建立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
610办
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
文明办
1、负责创建文明县城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
2、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3、开展创建文明系列荣誉称号、文明创建进农家等活动。
团县委
1、团组织建设健全。
2、组织青年开展各种社会志愿者活动。
自来水公司
保障水质达标,服务优质。
消防大队
提供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情况,公共场所消防管理采取的措施情况。
交警大队
1、对交警进行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的教育和管理。
2、做好车辆、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宣传教育。
3、车辆停靠安全规范,行人服从指挥。
银行、医院、政务中心、电力、电信、邮政、车站、宾馆等服务窗口单位
要针对服务开展整顿,并做好迎接省考察验收组实地考察的准备,主要做到以下5点:
1、营业场所整洁美观。
2、服务员挂牌上岗,统一着装。
3、行业接待用语规范。
4、便民、利民设施齐全。
5、投诉和处理机制完善。
以上所有责任单位责任分解的落实情况要收集整理三年(即2006、2007、2008),三年的资料一并于于2008年10月30日前交县文明办集中整理,迎接省文明委的验收。(文明办联系电话:2977630)
五、考评方法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原则。
(二)实行100分制记分办法。
(三)由县级领导牵头,成立督查考评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坚持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讲评的考评机制,考评情况纳入全县年终目标管理考评记分。
(四)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年度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授予“2008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优胜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凡在督查中不达标的,由平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次督查以上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行包任务落实,包资料准备,包部门协调,包验收过关的四包责任制;对在省、市专家暗访、调研、考核验收时,因工作被动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