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委组织部将20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函交给县审计局,其中18名审计对象为任中审计。这是我县加强干部监督的有效措施之一。
我县自2000年开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近两年,我县进一步总结经验,针对以往存在的干部调动、提拔、离任后再审计,致使有问题也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度漏洞,规定:坚持先审计后调动、提拔、离任;重点执法执纪和管钱管物单位领导干部每两年审计一次,有不良反映的领导干部随时审计;其他单位领导干部每届任期内必须审计一次。同时我县新制定出《平江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从制度层面上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提拔、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余兢业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