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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4-07-22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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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法修订案。在20个月中,草案经历4次审议,最终定稿,将在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增加了对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修订后的环保法加大惩治力度: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以及“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时要引咎辞职”等内容,
    “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施行,无疑是老百姓的福音。这一次,公众欣慰地看到,“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写入法律条文当中,通过加大对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既督促广大企业要牢记社会责任,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同时,新法在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也赋予环保部门一些职责和权限。比如,赋予环保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现场检查权,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规定环保部门有权责令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事业单位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广大企业要想投入运营,必须要先过好“环保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