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政府动态

筑起社会救助体系的坚实防线

来源:县社会救助局 日期:2009-10-13 00:00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
    平江县是一个人口大县、民政工作大县,由于受战争创伤、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至今仍是一个国家重点扶持县。全县103万人口中,有民政对象30万人,有因病、因灾、因残、因下岗失业等因素致贫,需要救助的对象达17.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每年还有不少的人口和地区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袭击。
    近十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整合民政、劳动、教育、残联、妇联、慈善协会、卫生等救助资源,已基本构建了以城市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七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自1999年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以来,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救助手段日臻完善,救助水平日渐提高。
    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经过试点探索、建章立制、全面实施、提高完善等四个阶段推进,已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实施,财政负担、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低保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们先后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四个文件;以县民政局名义出台了“分类施保”“资金监督管理”“家庭收入核定评估”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低保政策。做到了审批有进有出,补差金额应给尽给,按月发放及时到位,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我县根据民政部、民政厅建立救灾紧急救援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救灾工作机制、灾害救助体系、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制、灾害信息搜集、网络传输和评估机制等建设。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一套以救灾工作分工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为辅助的灾害救助体系已初步形成。使救灾工作做到了查灾、核灾、报灾、救助及时准确,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近年来,平江县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要求,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启动实施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2005年启动实施了城市大病医疗救助,2006年至2007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去年又启动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随着这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城乡居民从中得到大量的实惠,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无不交口称赞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为使五保户的生活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我县加大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强调由乡、村签订护理合同,负责落实五保对象的粮、油、柴、火供给,这一“四轮驱动”的供养模式正逐步形成,基本实现了五保对象的“应保尽保”。
    我县自2004年把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站以来,投资140万元新建了救助站,通过改善救助站条件,较好地维护了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投入救助经费使救助对象全部得到妥善安置。“爱心改变命运”慈善捐资助学活动开展多年,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助考取重点院校的特困学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
    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并已逐渐形成较完整的救助体系,有较为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作保证。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各项救助内容日益丰富起来,除了民政、教育、房管等部门负责的基本生活、医疗、养老、教育、住房救助以外,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也成为我县社会救助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