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5——26日,以省审计厅任剑波处长为组长的全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工作督导组,在市财政局、审计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一行9人不辞辛苦深入我县就治理“小金库”自查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工作进行巡视和督导。
在平期间,他们听取了我县治理“小金库”自查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情况汇报。任剑波组长代表省、市联合督导组对我县前段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深刻剖析了“小金库”存在的危害,对于后段重点检查阶段和整改阶段的工作,他建议:重点检查面必须达到自查面的20%;重点检查的单位必须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如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等部门单位。同时,他还指出后段工作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检查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二是重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程序、按要求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必须深入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存在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最后,他还对省移交督办的案件办理情况提出了进一步的改进意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黎耀辉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仁凯参加了督导座谈,并分别作工作汇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