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早在2006年,平江县在全省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短短4年多时间,平江县医疗保险不但基本实现了应参保人员的全覆盖,而且为老百姓带了诸多实惠:医保刷卡可享折扣、生育保险城镇居民与职工同等待遇、癌症报销比例高达78%……特别是独具特色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广泛认同和大面推广,100多个全国各地考察团队来平江“取经”。医保,成为了百姓认可的“平江模式”。
无一参保者没钱治病
◆生育保险实行了城镇居民与职工一视同仁,并全额报销
◆建立了37种特殊门诊,癌症报销比例高达78%
◆家庭困难参保者可向医保预借部分住院费
家住平江县城关镇连云西路的袁小平长年受着风湿病痛的折磨,每周他都会去药店购买一些该病的常备药。经常出没于各大医店的他,发现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药更便宜。“刚才我拿的三九牌感冒灵颗粒,原价六块八一盒,如果是医保刷卡的话,就只要六块五了。”12月1日,养天和大药房服务前台,袁小平正准备刷医保卡付款。他告诉记者,别看一次省的钱不多,但一年积攒下来,也能省不少。
医疗服务市场中,作为医保部门,如何运用竞争机制,让参保者获得更大利益,是平江医保反复思考的问题。经过再三考虑,他们决定从定点药店入手,率先实行医保定点药店公开招标,确定了25家为医保刷卡购药的定点药店。在这些药店凭医保卡购药,个人账户门诊用药一律比市场零售价优惠4%,离休干部特殊门诊处方用药优惠9%。按4%的优惠率计算,一年可为参保者节省74万元药费。另外,医保中心与定点药店通过合同约定,销售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如发生出售假药、劣药、以物代药、以药换药等不按照处方调剂以及药店与医院合谋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将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并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扣除10%的保证金,直至终止定点协议,这有效保证了群众的用药安全。“我们也愿意与医保合作,这相当于一块金字招牌,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城关镇养天和大药房工作人员表示。
普通门诊购药是优惠了,如果特殊困难患者,一旦遇到重病,垫付不起医疗费怎么办?这是参保者经常提及的一个现实问题。平江县医保中心决定先垫付,担保药费,保证参保者及时就医。平江县启明中学李斗文老师,因脑瘤在长沙市某医院住院,因为交不够10万元押金,被推迟手术时间。医保中心一得到信息,第二天就将10万元预付款划到了医院账上,使李老师及时得到了治疗。从此之后,该县医保政策中又多了一条新规定:家庭困难参保者转外就医经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向医保中心预借部分住院费用。“人民的保险,生命的保障”,这是平江启明中学送给县医保中心锦旗上的赞语。为了给参保者构筑一条坚实的屏障,平江医保还相继实行了一系列利民政策:提高了医疗报销,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30万元,城镇居民最高报销10万元,比其他县市平均高出4至6万元,10年来,报销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的参保患者40多人,余坪乡青年教师刘文,刚实行医改当年患尿毒症,10年报销医疗费用约50万元;生育保险也实行了城镇居民与干部职工一视同仁,生育医疗费用全额支付;考虑到平江县癌症高发的特点,还放宽了病种和药品目录,建立了37种特殊门诊,癌症患者报销比例达到了78%。
这条屏障为老区百姓带来的实惠显而易见:至目前,没有任何一位参保对象出现无钱治病的现象。
100多个团体前来“取经”
◆制定了多重激励政策 扩大参保人数
◆根据当地特点 调整收费标准
10年前,平江县医保中心成立,医改一时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热点和焦点话题,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对社会的影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时出现了“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事例和“抢医抢药”的风潮,这让当时的平江医保改革受到了重重压力。一位医保工作人员回忆,2000年时,一些人听到医疗制度改革的风声后,该县某医院公医就诊者爆满的情景随之发生,面对一张张执著而渴望的面孔,电脑收费员应接不暇。2001年,该县正式拉开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幕,许多公费医疗受益者明白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医院逐渐成为热闹喧腾的集贸市场,持公医本看病开药者纷至沓来。门诊大厅人声鼎沸,平时公医门诊量大幅度增加,住院人数也远超平时,可做可不做的手术要忙着做了,可以晚些时候做的手术急着想做了,还有人以住院的名义琢磨着多开些药存起来。由于门诊开药量受到限制,还有人反复以不同的病因获得处方。
这时,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为了让认识变成共识,平江医保推行了“三步走”的措施,首先将财政供养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强制纳入医保范围;其次将全县事业单位以及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依法纳入医保范围;最后将困难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纳入参保范围。
平江县有城镇居民20多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居民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许多居民因疾病面临着无法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压力,搞不好会“小病拖大,大病拖死”,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缓解城镇居民参保难、看病贵和医疗待遇没有保障的难题,这成为了摆在改革面前的头一道难关。“居民医保是大势所趋,迟早要搞。居民要求迫切,可先搞!县财政对居民医保进行补贴,每年150万元的财政补贴,再紧也要挤出来!”这是当时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居民医保启动前的坚硬态度。2005年底,平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了,农村的农民都有了医疗保障,城镇里的居民怎么办?平江县劳动保障局根据民意调查数据,提出了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议和实施方案。随后《平江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犹如禁令,一经告示,“抢医抢药”人流渐渐退去,“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现象也一去不复返。
“当时国家还没有相应的财政补助。我们提出了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元,按当年参保3万人计算,县财政当年就要拿出150万元。”谈起居民医保的实施过程,平江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朱见信回忆,2006年,平江县将实施居民医保定为为百姓办的8件实事中的头一件,除财政安排的至少200万元补贴外,又另外安排10万元作为居民医保专项宣传经费。为调动社区工作人员动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平江县政府还专门制定了“动员一人参保奖励一元钱”的激励政策。
就这样,至2006年,全县30571人参加了居民医保。但对于城镇居民18.9万人的平江县来说,除去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外,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数为15.78万人,为什么参保人数才3万多?政府给了补贴,为什么有人还不愿意参保呢?平江县劳动保障局再次开展了民意调查:虽然政府给了每人50元的补贴,但居民仍觉得每年150元的缴费额太高。非劳动年龄段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缴费困难;劳动年龄段的人有经济收入,但自认为身体好,不愿参加。结果是有钱者不愿参保,无钱者想参保缴不起费。根据这一情况,平江县居民医保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降低的情况下,在2007年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居民医保的政府补贴,只有承担得起才能持续;百姓缴费只有承受得起,才能进得来。”朱见信说。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实施后,百姓得实惠逐渐显现。平江县城关镇南街居民陈元娥一家是低保户。2006年,她患鼻咽癌住院花了医药费两万多元,医保基金为其支付了1.1万余元。仅2007年,平江县居民参保者中报销4万元以上者44人,报销3万元以上者66人,居民医保确实使一些人避免了因病致贫。但居民医保是大数法则,只有更多的人参保,才能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为吸引更多城镇居民参保,平江县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凡参加居民医保60周岁以上者,可享受免费的流感疫苗注射;凡参加居民医保两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上者,每两年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凡参保5年以上者,其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医保制度改革后,医疗费用由单纯的单位负担向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转变,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政府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的问题。医改前,很多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待遇几乎没有保障,一旦出现重症病人,单位负担不起,病人拿不出,社会救济和捐助也非常有限,很多时候只能听天由命。医改后,医疗保障方式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解决了不同行业、新老企业之间职工医疗保障待遇不均的问题,保障范围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城镇全体劳动者转变,解决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覆盖面过于狭窄的问题,保障了他们的医疗待遇和大病治疗。平江县教育部门和乡镇的干部职工,医改前医药严重缺位,医改后全部按政策到位,过去那种实报实销医药费的“无底洞”现象得到了控制,单位负担明显减轻。
10年来,平江医保出现了“四少四多”的现象:参保单位拒付、拖欠医保基金的少了,优先安排医保基金的多了;少数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少了,按政策足额缴纳医保基金的参保单位多了;无病不参保,有病突击参保的现象少了,主动参保、续保的单位多了;回避和轻视征缴工作的参保单位少了,理解、配合、支持征缴工作的参保单位多了。
至2009年,该县参保人数达到170215人,收缴医疗保险基金862万元,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066万元,受益人数4925人次,人平补偿医疗费2316元,累计结余基金500多万元,保障了居民患者的医疗待遇,有效缓解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平江确定为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试点县,并先后有江西、山西、安徽、浙江和本省30多个市县的100多个团体前去“取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听取平江的经验介绍,两次邀请平江参加全国性的专题座谈会。